特休沒在當年度休完怎麼辦?

首頁 企業法令新知 員工年底特休沒休完如何處理?這4點提醒讓雇主不受罰

之前小編曾分享過雇主應依勞工年資給予特休假天數及特休假排休規定。很快的2021年即將來到年尾,您公司的員工是否還有特休未休完呢?

在此提醒雇主們,以前如果是員工因為個人因素沒把特別休假休完,這些假未休完天數是可不折現的(註1),但在2018年勞基法修法後,未休完的特別休假天數都必須「結清」折算工資。另外,未休完特休的處理方式也有許多小細節要注意,若違反未改善會被按次處2-100萬罰鍰,並被主管機關公布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及違反條文等,雇主們不可不慎!

特休沒在當年度休完怎麼辦?
圖/Shutterstock 商用授權

假如員工真的積了一堆特休假未休,雇主可直接遞延休假或換成現金發給員工嗎?以下特休法規的4個重點,讓你一次了解實務中常見的特休未休完問題。

一、 員工年底特休沒休完,雇主可以強制排休嗎?

答案是不行的!因為特別休假排定的權利在於勞工(勞基法§38Ⅱ),雇主只能提醒、鼓勵員工排特休假,但不能強制、限制請休或一律規定遞延休假。有些員工因不清楚自己剩餘特休天數或因忙碌忘記請休,其實法令也規定雇主有義務在員工符合請休條件時,就要告知員工可以開始安排休假了(勞基法§38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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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pakutaso.com

二、 雇主有通知員工特休期日的義務

勞基法第38條第5項規定「雇主要在工資清冊中記載員工每年特休假的期限,以及未休天數可折算的工資,每年定期用書面通知讓員工知道。」因此,當員工符合特休請休條件時,雇主應主動讓員工知道自己每年可休、剩餘未休天數,並告知未休的天數可折算成多少薪資。雇主如果依法準備書面紀錄,當員工對於自己的特別休假權益有異議時,也就能夠提出舉證而避免受罰(勞基法§38Ⅵ)。

另外,上面規定提到的「每年定期」,是指雇主可將特休未休工資,在年度終結時連同每月薪水在發薪日時一併通知員工,或在年度終結後30天內通知。至於「書面通知」的部分,因現今為數位時代,也可用電子資料傳輸方式,例如:公司內部網站、薪資系統等方式取代(勞基法施行細則§24-2)。

▌舉例:公司在小華到職時和其約定月薪 36,000元,且每月5號發薪,而公司採用曆年制(年度終結日為12月31日)。如果小華2021年底時還剩3天特休未休,則公司應在2022年1月5日前,或1月31日前將未休完特休3天可折3,600元同步給小華知道。【算法:小華1天薪水=36,000元÷30日=1,200元,1,200元×3天特休=3,600元】

勞動部官網也有提供工資清冊中記錄特休已休、未休天數的範本供企業們參考,有需要的雇主們可以點連結進一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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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清冊應記載員工特休紀錄圖/取自勞動部官網

三、 特休沒用完到期應優先換錢,但經員工同意最長可「遞延」一年

特休假因年度終結或離職未休完的天數,應折算薪水。如果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也可以遞延到下一年度,但下一年度仍未休完或離職,仍然要折算薪水(折算工資方式請往下看第四點)(勞基法§38Ⅳ)。

在這條規定中也有3點細節須注意:

1、雇主應在年度終結時才結清工資,不能提前換錢,否則員工可能在特休未到期想排休卻無法休。

2、雇主不能因為不想給錢,一律規定遞延特休假,要透過勞資協商經過員工同意。如果有員工不同意、要求雇主換薪,雇主也不能拒絕。

3、特休遞延不限次數,勞雇雙方可約定每期遞延3個月,到期後再次協商遞延,但最長遞延期限為一年(註2)。

▌舉例:小明和公司協商特別休假採曆年制(年度終結日為12月31日),而特休遞延期一次3個月。小明在2021年底還有4天特休未休,經過和公司協商同意遞延4天特休到2022年3月31日,但期限到了小明還有1天特休沒休完,這時公司應將折算成薪水給小明。然而,雙方如果有需求,也可以再次協商遞延這1天特休,最晚不可超過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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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取自unsplash.com

四、 未休完特別休假可以換錢?未休完特休折算工資計算方式

未休完的特休天數,應在年度終結(依公司歷年或週年制)或員工離職時,在30天內折算薪水給員工(勞基法§38Ⅳ後段但書)。這條規定是最多企業違反的,許多公司因被勞檢查到未給付給勞工特休未休薪水而被開罰,也有公司以為可用年終獎金來取代特休未休折算的工資,這樣的作法也不正確,因未休特休算是「工資」,也是雇主的法定義務,和屬於福利性質的年終獎金不同,因此不能混為一談。

至於未休完特休如何換錢?計算方式如下(勞基法施行細則§24-1):

「未休完的特休天數×一日工資」

而「一日工資=員工年度終結前一個月的正常工時工資(不含加班工時工資)÷30日」

▌舉例:小櫻月薪為36,000元,2021年底有3天特休沒休完,經過公司同意遞延特休假到2022年3月31日,小櫻因工作表現良好隔年調薪為40,000元,但到3月底仍有2天特休無法休完,則公司應折算薪水2,400元給小櫻。【算法:用2021年度月薪36,000元當作月薪基準,小櫻1天薪水=36,000元÷30日=1,200元,1,200元×2天特休=2,400元】

總結來說,如果員工特休在年度沒休完,雇主可以選擇結清工資,或經員工同意遞延特休,雖然特休遞延能讓勞工能更靈活的運用休假,但避免員工有積假的情形,公司也可選擇不同意遞延。但重點是公司雇主應將未休完特休依法折現給員工,畢竟,員工為了公司打拼,要的是基本的權益保障與被尊重的感覺,當勞資間關係良好,也就不會衍生勞資糾紛與爭議了!(我想你還喜歡:國定假日遇到員工休假日該怎麼處理?3個重點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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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請參考勞委會台勞動二字第 21827 號函

註2:請參考勞動條 2字第 1070130382 號函

特休沒在當年度休完怎麼辦?

作者

Ching

用心琢磨老闆和員工不同的思維,從中找到平衡點,讓勞資間的關係不再緊張 : )希望幫助勞工、企業都能認識自己的權利義務,讓勞動法令不再只是教條,而能實際落實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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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休是勞工的「有薪休假」,千萬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囉!示意圖來源:Getty Images

特休規定為何?特休有薪水嗎?

特休是勞基法第38條明文規定,提供給勞工的一種「有薪休假」福利制度。有別於病假、事假可能遭公司扣薪、扣績效;特休的決定權完全取決於員工,員工可以自由選擇要在哪個工作日,免除出勤義務,無需說明休假理由,且雇主不得拒絕或給予任何不利處分。

因此,特休亦被稱為「年假」,也就是公司每年特定時間段,會給予員工的假期。和一般請假不同的是,一般病假、事假,是由勞工依照事由「主動」提出請假;但特休反而是雇主應以書面方式,主動提醒勞工有多少天假。

特休一年有幾天?特休有期限嗎?

根據勞基法第38條,員工不分職位高低,只要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依年資就可享有特定天數的全薪特休。每級距的特休天數是分開計算的,詳細內容民眾可以參閱勞動部官網了解,最低標準則如下:

  • 工作滿六個月以上、未滿一年者,特休3日

  • 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二年者,特休7日

  • 工作滿二年以上、未滿三年者,特休10日

  • 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特休14日

  • 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特休15日

  • 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一年特休加給1日,加至30日為止。

而勞動部訂立的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條,將特休分成幾種不同方式計算,最常見的是「周年制」「曆年制」。周年制是指以勞工的「到職日」為基準,每一周年之期間;曆年制則是無論勞工何時受僱,一律以每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計算年資,並按照當時的年資,依比例換算特休天數。

*舉例來說,假設小虎於2021年7月1日到職,到同年12月31日年資滿半年;2022年6月30日,年資則滿一年。

  • 周年制:年資滿半年有3天特休,小虎可於2022年1月1日至6月30日之間,請完3天特休;年資滿一年,則可於2022年7月1日開始請7天特休,並於2023年6月30日前請畢。

  • 曆年制:年資滿半年有3天特休,小虎可於2022年1月1日至 6月30日之間,請完3天特休。至於2022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這段時間,雖然小虎的年資已滿一年;但該年度僅剩一半的時間,依比例小虎可再享7天的一半,也就是3.5天特休。加總上半年的3天與下半年的3.5天,小虎在2022年共有6.5天的特休。

關於特休天數,大家也可透過勞動部「特別休假日數試算系統」,自行輸入「受僱日期」、「特修給假方式」與「周年制給假日期」三項數值,即可進行線上試算。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雇主可能會誤會,當勞工年資滿半年時取得3天特休,是可以從滿一年的7天中扣除的;但法令規定「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就應給假,因此正確做法應是勞工年資滿半年後取得3天特休,年資滿一年時「另」取得7天特休。

特休沒休完可以換錢嗎?特休換錢薪水怎麼算?

按照勞基法第38條第4項,勞工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包含自行離職、被資遣、退休等),未休完的特休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工資依照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條進行折算:

  • 日薪、時薪制者: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

  • 月薪制者: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薪資÷30天所得的金額。需特別留意的是,此處以一個月30天來計算,而非實際工作日,也就是說特休換算工資後,不一定會比放一天假還划算 。

勞工亦可與雇主協商,將特休遞延至隔一年再休。若隔年還是沒有休完,或勞動契約終止時,只要有還沒用完的特休天數,都可折算成工資。

特休要檢附證明嗎?特休要預告老闆嗎?

依據勞基法第38條第2項,勞工原則上可以自由決定排假日期,不需說明理由,公司亦不得惡意禁休;若雇主基於企業經營急迫需求,也需與勞工本人協調並獲得同意後,才可請勞工幫忙調整特休日期。

至於「請特休需提前幾天告知」、「員工能否臨時辦理特休」,勞基法並未明確訂立相關規範,而是由勞資雙方協商。

特休可以請半天嗎?

針對特休是否能請半天,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交由勞資雙方自行協調。不過特休0.5天在曆年制相當常見,因此原則上以半天為單位,通常是合理可行的,建議員工特休前向公司確認,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實習記者:陳昭容

核稿編輯:廖梓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