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申請看護外勞的門檻,巴氏量表必須低於35分,或得到醫師團隊專業評量同意書,否則即使高齡百歲也不能請看護外勞。由於大部分醫師評量嚴格,通過難度 高,不少家屬仍期待勞委會放寬申請門檻,讓長輩得到照顧,本報亦曾深入報導。為回應民意,勞委會昨日邀請衛生署、內政部、勞團及學者開會,探討放寬門檻的 可能性。 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會後指出,各單位達成共識,只要80歲以上老人巴氏量表在60分以下,就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林三貴說明,根據衛署解釋,巴氏量 表0到30分為「完全依賴性病患」,考量80歲為超高齡民眾,因此放寬巴氏量表至60分,也就是「嚴重依賴病患」,也可請看護外勞。 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傅慧芝補充,勞委會預估80歲以上巴氏量表符合30分至60分者約3.3萬人,再加上目前已申請外勞看護的80歲以上老人約9萬多人, 在52萬戶80歲老人家庭中,已有五分之一家庭可聘看護外勞。 至於外界批評,開放的幅度太小「為德不卒」,勞委會解釋,各單位在會中仍認為,申請看護外勞仍應以「不影響長照系統建立」為前提,因此,須以「失能與否」 作為主要衡量標準,「年齡」不宜作為唯一考量因素。 據瞭解,昨日會中,有代表建議,放寬持「重大傷病卡」者可申請看護外勞,但衛生署堅持,「重大傷病卡」未必等於「失能」,若病患有長期照顧需求,可向指定 醫院辦理專業評估,仍有機會申請到24小時看護外勞,並未同意。 林三貴指出,會議結論仍須提報5月9日舉行的外勞政策諮詢小組委員會議討論,若通過仍須修法,包括修改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12條規定,與藍領 外國人工作資格與審查標準第22條規定,最快在今年第3季才能實施。 中國時報【許俊偉、黃天如╱台北報導】 勞委會確定外籍看護申請資格的放寬方向,擬從年齡和失能認定兩大方向鬆綁,除開放八十歲以上老人申請,打破現行須有廿四小時照護需求才能申請的高門檻規定外,也將與衛生署研究是否有取代巴氏量表的失能認定新式,並加入家庭負荷評量,最快第三季上路。 本報前天報導,台灣邁入高齡化社會,很多家庭卻哀嘆申請外籍看護和幫傭跟登天一樣難,引發社會各界廣大回響,勞委會也回應本報專題,加速研議放寬申請門檻與限制。
勞委會職業訓練局長林三貴昨天說,現行申請外籍看護必須經醫療團隊評估有全日廿四小時照護需求,但不少八十歲以上的老人家,雖未達全天候照護標準,但實際上卻可能已有一定的失能程度,勞委會將與內政部和衛生署研商從「年齡」來放寬外籍看護申請。 有仲介公司舉例,經常遇到年過八旬的老人家明明行動不便,即使沒走幾步路就可能會不穩跌倒,但因能走動,申請就是無法過關。 還有仲介索性教雇主「撇步」,不管老人家會不會走、走得好不好,到醫院接受評估時「一定要坐著輪椅去見醫生」。 林三貴補充,目前全台符合申請外籍看護的十八萬多人中,高達五二%都是年逾八十歲的高齡者,顯見現行制度已某種程度反映出國內高齡者的照護需求。 除從年齡上放寬,勞委會也打算協請衛生署重新評估失能認定方式,目前被醫師實務上拿來作為評估依據、但卻飽受批評的巴氏量表,將以其他更適切的方式或量表取代。現行巴氏量表評估分數卅五分以下才能申請外籍看護。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也召開記者會建議,巴氏量表只能評出病患生理條件,無法判斷家戶是否有照護能力,申請外籍看護應加入家庭負荷評量,以及內政部社工的家戶生活評估。
衛生署護理及健康照護處長鄧素文說,巴氏量表是評估重度失能的量表,但非重度失能的患者不代表就不需要廿四小時照護,納入年齡、家庭支持系統等其他評估工具是相關部會共識,衛生署也從未堅持以巴氏量表作為聘雇外籍看護工的唯一評量工具。
什麼條件可以申請外勞?資格一、被看護者至公告指定之「申請聘僱家庭外籍看護工評估醫院」進行專業評估,經指定醫院所開具之診斷證明書且醫療團隊評估結果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被看護者年齡未滿80歲,有全日照護需要。. 平衡機能障礙. 先天代謝異常. 其他先天缺陷. 如何申請外勞 高雄?欲聘或已聘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家庭若因下列狀況而無法如期使用外籍家庭看護工之情事, 致有長期照護服務需求,可撥打1966長照服務專線提出申請。 (一)新聘移工因疫情未能如期入境或入境後需居家檢疫/居家隔離14天。
幾個人可以請外勞?雇主申請引進前項外國人之人數限制如下: 一、屬非傳統產業之製造業者,外國人人數不得超過雇主就同一案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之百分之十。 二、屬傳統產業之製造業者,外國人人數不得超過雇主就同一案聘僱國內勞工人數之百分之十五。
沒有巴氏量表可以請外勞嗎?勞動部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科長林建智說明,現行外籍看護的申請條件除了滿足巴氏量表分數評估,只要是符合特定障礙類別且達重度以上,或是經醫療機構評估因疾病有全日照護需求者也都可申請,至於需要一定標準才能聘請外籍看護,則是透過相關法令保護台籍看護工作權,並希望民眾能多加利用長照2.0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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