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費者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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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費者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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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
Department of Consumer Protection(英语)
行政院消費者申訴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基本信息
所属部门行政院院本部
主要官员
处长刘清芳(首任)
副处长吴政学(首任)
任命者行政院院长
成立沿革
成立日期1994年7月1日
联络信息
地址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1号(行政院中央大楼)
电话02-3356-6500
网站cpc.ey.gov.tw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简称消保处,1994年7月1日成立时为“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是中华民国行政院院本部单位,专责消费者保护政策之研订审议及协调推动、《消费者保护法》之解释及研修、重大消费事件之协调处理等事项。

简介[编辑]

依据1994年1月11日总统令公布的《消费者保护法》第40条第1项明定:“行政院为研拟及审议消费者保护基本政策与监督其实施,设消费者保护委员会。”第40条第2项明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以行政院副院长为主任委员,有关部会首长、全国性消费者保护团体代表、全国性企业经营者代表及学者、专家为委员。其组织规程由行政院定之。”每一任主任委员都是行政院副院长兼任。另同法第6条规定:“本法所称主管机关:在中央为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在直辖市为直辖市政府;在县(市)为县(市)政府。”在全国各直辖市及县市政府,均依法设有消费者服务中心、消费者保护官及消费争议调解委员会,推动各项消费者保护工作。

行政院消保会为了便利消费者咨询及申诉,设置全国消费者服务专线“1950”。消费者有需要时,祇要使用按键式电话拨打“1950”,就可以转接至所在地县市政府消费者服务中心,有专人提供服务。另在其官方网站上亦建置有线上申诉系统,消费者可以直接在网络上提出申诉;系统将会协助转送到主管之县市政府去处理,消费者并可以随时查询案件处理之进度。

此外,为了让消费者能有效因应日趋复杂的消费问题、维护自身权益,行政院消保会特别结合在1996年推动的“消费者三不运动”及国际社会提倡的消费者八大权利及五大义务内容,于2004年7月1日发起“消费新生活运动”,汇整出消费新生活“三不、七要”十大守则:“危险公共场所,不去;标示不全商品,不买;问题食品药品,不吃。消费资讯,要充实;消费行为,要合理;消费受害,要申诉;1950专线,要记牢;消保活动,要参与;争取权益,要团结;绿色消费,要力行。”为了加强宣导,2005年开始,消保会每年举办横跨全年度、多样化、针对不同消费族群的一系列宣导活动,以提升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沿革[编辑]

  • 1994年1月11日,行政院成立“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另在全国各县市政府依据各县市自治条例,消费者保护业务属地方自治事项,设置消费者服务中心、消费者保护官及消费争议调解委员会。
  • 2000年,行政院开始推动的行政院组织改造修法过程中,或有将行政院消保会与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合并,或有并入经济部,或并入行政院院本部之议。
  • 2010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读通过《行政院组织法修正草案》,2月3日总统令公布实施;设计上,由行政院主导消费者保护政策,原行政院消保会业务移入行政院院本部,不再由产官学共组委员会议主导消费者保护事项之决议。
  • 2012年1月1日,行政院消保会走进历史,其业务由“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承接,办公室从台北市士林区基河路12号(基河大楼)迁回行政院中央大楼;另外,行政院以任务编组方式成立“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取代原行政院消保会之委员会议,由行政院副院长担任召集人,惟该会议仅是提供行政院有关消费者保护事项之咨询建议,并无决议权限。

历任首长[编辑]

消保会主任委员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行政院副院长兼任

任别 姓名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1 徐立德 1993年2月27日 1997年9月1日
2 章孝严 1997年9月1日 1997年12月11日
3 刘兆玄 1997年12月11日 2000年5月20日
4 游锡堃 2000年5月20日 2000年7月27日
5 张俊雄 2000年7月27日 2000年10月6日
6 赖英照 2000年10月6日 2002年2月1日
7 林信义 2002年2月1日 2004年5月20日
8 叶菊兰 2004年5月20日 2005年2月1日
9 吴荣义 2005年2月1日 2006年1月25日
10 蔡英文 2006年1月25日 2007年5月21日
11 邱义仁 2007年5月21日 2008年5月6日
代理 张俊雄 2008年5月6日 2008年5月20日
12 邱正雄 2008年5月20日 2009年9月10日
13 朱立伦 2009年9月10日 2010年5月17日
14 陈冲 2010年5月17日 2011年12月31日
消保处处长
任别 姓名 就职时间 卸任时间
1 刘清芳 2012年1月1日

组织架构[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

  • (繁体中文)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繁体中文)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简介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一、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消費申訴專線:請撥打「1950

(電話撥打 1950 四個號碼,即可直接轉接到當地的消費者服務中心)

二、線上申訴服務 

行政院消費者申訴

三、消費者服務中心 - 地方諮詢窗口 

縣市別 電話 傳真 地   址
台北市 02-27256169 02-27206281 台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區
高雄市 07-3373685 07-3312813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
新北市

02-29603456

#5117-5121 (消保官)

02-29603456

#5137-5142 (行政流程申訴)

02-89536837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
基隆市 02-24276001 02-24230765 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
桃園市 03-3383070 03-3391709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新竹市

03-5220862 03-5249224 新竹市北區中央路111號
新竹縣 03-5518101#5080 03-5585306 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苗栗縣 037-364724 037-377347 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7樓
台中市 04-22289111#23800 04-22259509 台中市西屯區台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10樓
嘉義市 05-2221661 05-2275217 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
嘉義縣 05-3620338 05-3620156 嘉義縣太保市祥和新村祥和一路東段1號
南投縣 049-2222106#1099 049-2205129 南投縣南投市中興路660號A棟3樓
彰化縣 047-294472 047-274527 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號
雲林縣 05-5522000

請總機轉消費者服務中心

05-5329473 雲林縣斗六市雲林路2段515號
台南市 06-2997788 06-2974597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
屏東縣 08-7320415#2211 08-7328031 屏東縣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宜蘭縣 039-251000#2521~2528 039-9252841 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花蓮縣 038-226195 038-230941 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台東縣 089-330577 089-330483 台東縣台東市博愛路275號
澎湖縣 06-9266266

06-9274400

06-9277260 澎湖縣馬公市治平路32號
金門縣 082-372852 0823-23418 金門縣金城鎮民生路60號
連江縣 0836-26192 0836-26978 連江縣南竿鄉清水村101號

四、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消費者中心

電話:(02)3356-7706、3356-7707、3356-7708

如遇有問題,煩請逕自聯繫各地區消費者服務中心。本會因人力資源有限,請恕無法代為轉達。(通訊地址:台北市忠孝東路1段1號 | 總機電話 02-3356-6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