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金算加班費嗎?

首頁 企業法令新知 加班費、獎金算工資嗎?拆解4點常混淆的薪資明細

最近郵局員工反映拿到薪資單後,發現勞健保費用較之前多達上千元,其實原因出自於郵局在7月份發放了高額的績效考核獎金,使得投保薪資上調、應扣項目增加。也因為郵局曾未將績效、全勤、考核獎金納入勞健保工資計算,而遭到勞保局開罰(註1),因此近日已將獎金核實申報到員工當月份的薪資總額。小編藉此提醒雇主們要核實申報員工薪資,若員工領的薪資不固定,也要記得以最近3個月收入的平均金額來申報,並在每年2月及8月底前(也可按月或按季申報調整)填寫投保薪資調整表向勞保局申報調整,避免沒有核實申報、高薪低報被開罰,除了須負擔原保費4倍罰鍰,還可能涉及民事、刑事責(註2)。(延伸閱讀:員工到職後未加保,雇主罰多少?)

雇主將薪資項目正確歸類並核實申報薪資能避免罰則,而對勞工來說,雖然勞健保提繳金額增加,但工資的認定也會影響到加班費、資遣費計算、勞工退休金提撥等,因此核實計算對勞工權益是比較有保障的!

然而,雇主發給員工的薪水、獎金等薪資名目非常多,究竟哪些屬於工資須申報,又有哪些不屬於工資無須申報呢?請看以下這2點幫助你快速判斷。

獎金算加班費嗎?
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一、工資的定義?「勞務對價」是工資、「恩惠性給與」非工資

首先我們要來看在勞基法中的定義,在勞基法§2(3)有規定:「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而在此條規定中,工資的判斷重點在於前段「是否為勞工因工作而獲得的報酬」(註3)。

另外,勞基法施行細則§10也列出了「非工資」的報酬(報酬較屬於恩惠、勉勵性給與)

一、紅利。

二、獎金:指年終獎金、競賽獎金、研究發明獎金、特殊功績獎金、久任獎金、節約燃料物料獎金及其他非經常性獎金。

三、春節、端午節、中秋節給與之節金。

四、醫療補助費、勞工及其子女教育補助費。

五、勞工直接受自顧客之服務費。

六、婚喪喜慶由雇主致送之賀禮、慰問金或奠儀等。

七、職業災害補償費。

八、勞工保險及雇主以勞工為被保險人加入商業保險支付之保險費。

九、差旅費、差旅津貼及交際費。

十、工作服、作業用品及其代金。

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者。

簡單來說,「工資」主要是用「員工所獲得報酬」是否跟「員工工作表現」有關(符合勞務對價),如果有高度相關,就十分容易被認定為工資,應列入工資項目,並核實申報薪資;反之,如果是和「公司整體營運獲利」有關,就比較容易被認定是「恩惠性給與」,屬於「非工資」。

獎金算加班費嗎?
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

二、全勤獎金、加班費都算工資!拆解4個實務中常混淆的薪資項目

按照上面說明的工資定義,我們可以知道依勞工出勤狀況發給的「全勤獎金」,以及因延長工時工作發給勞工的「加班費」都屬於「工資」的範疇。然而,有許多企業的薪資結構十分複雜,發放薪資的名目也無法直接透過字面來理解,也因此行政主管機關和法院主要還是依雇主實際發放的條件進行個案實質認定。小編整理出四種常被混淆是否為工資的薪資項目,並列出行政機關、法院相關判決及解釋認定原因供雇主們參考。

(一)三節獎金、年終獎金通常屬於「非工資」:

在勞基法施行細則§10(2)、(3)分別有提到年終獎金、三節獎金「非經常性給與」,因實務中多數公司有盈餘時才會發放年終,這樣的年終性質屬於恩惠、勉勵員工性質的獎勵(註4),而三節獎金則是基於節慶習俗而給予的獎勵(註5),因此多數情況下三節、年終獎屬於「非工資」。

然而,也有少數情況不同,比如雇主和求職者到職時便約定好保障2個月年終獎金、保障年薪14個月(包含2個月三節節金),這時候就可以認定三節、年終獎金屬於勞動契約中工資的一部分。

(二)伙食津貼通常屬於「工資」:

許多公司會按照實際到職人數核發伙食津貼,或辦理團膳來做為薪資(工資)報酬的一部分,將此當作給予在職員工工作報酬,而這類伙食津貼應視為勞工提供勞務所取得的經常性給予,屬於工資(註6)。

如果公司是免費提供用餐,或讓員工自行負擔用餐費用,則伙食津貼應視為公司福利,不屬於工資。

獎金算加班費嗎?
photo from phtoAC

(三)通勤交通津貼、差旅費補助通常屬於「非工資」

勞基法施行細則§10(9)將差旅費、差旅津貼及交際費列為「非經常性給與」,指公司可能依照員工出差地點遠近、時間長短給予不同金額補助或額外油資補貼,因每月金額不固定,且主要補貼交通費用而非員工提供的勞務,因此不算是工資。

而公司若依員工住家距離工作地點遠近給予交通費補助,因非屬勞務對價,也不屬於工資(註7)。然而,公司如果補助每位員工相同的交通津貼,雖然名義上是以交通補助費發給,實際上會被認定為工資。

(四)考績獎金、績效獎金、久任獎金,多用發放標準來認定

公司如果是以員工達成公司預定目標發放績效獎金、業績獎金,且有事先約定發放標準,則該獎金具備勞務對價性屬於工資(註8、註9);又公司在勞工達一定年資時,一次發給久任獎金當作員工報酬,也屬於工資(註10)。

然而,也有判決持反對意見,認為績效獎金計算和員工工作上的貢獻無關,而是和公司獲利有關,例如雇主為了激勵員工留任,按照年度盈餘、個人表現、在職與否來來核發獎金,此獎金發放的設計就被認定為恩惠性給予、非屬勞務對價(工資)(註11);也有公司採用依員工年度考績評定結果來發給獎金,法院最後認定該績效獎金和勞工工作表現無直接關連,為公司激勵員工提供的獎勵、恩惠性之給與,不屬於工資(註12)。

因為每間公司都有不同的績效、業績獎金發放標準,造成在認定上有不同的見解,須回過頭檢視獎金的發放標準和「員工提供勞務」或「公司獲利」何者較有相關,就能夠清楚判斷了。

最後要提醒雇主,不清不楚的薪資名目很容易引發後續爭議,尤其公司的薪資結構如果較為複雜,建議在員工到職時事先說明清楚薪資結構包含的固定薪資和變動薪資為哪些,畢竟在勞動事件法上路後,當勞資雙方對於給予的報酬有爭議時,雇主如果無法舉證是恩惠性給與時就會被認定是工資(勞動事件法§37),企業也務必將薪資結構設計完善,才能避免發生勞資糾紛與爭議。(我想你還喜歡:員工請假就扣全勤獎金?4重點考考你對薪資結構了解多少)

------------------------------------------------------

註1:請參考臺北高等行政法院107 年簡上字第 141 號行政裁定

註2:依勞工保險條例§14全民健康保險法§21規定,雇主應按勞工月薪資總額申報勞健保投保薪資,如果勞工每月薪資收入不固定的話,雇主應在每年的2月、8月向勞保局申報調整月投保薪資。另依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27規定,月薪資總額是指勞基法§2(3)定義的工資。

註3:請參考勞委會民國 85 年 02 月 10 日台勞動二字第 103252 號函

註4:請參考勞委會民國 96 年 08 月 13 日勞保 2字第 0960140337 號函

註5:請參考臺北高等法院100年度訴字第1316號判決

註6:請參考勞委會民國 76 年 10 月 16 日(76)台勞動字第 3932 號函

註7:請參考勞委會民國80年11月2日台80勞動2字第28790號函

註8:請參考勞委會民國87年8月20日台87勞動2字第035198號函

註9:請參考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83 號民事判決

註10:請參考勞委會(86)台勞動二字第 025402 號函

註11:請參考最高行政法院107年度判字第657號判決

註12:請參考最高法院 106 年台上字第 89 號民事判決

獎金算加班費嗎?

作者

Ching

用心琢磨老闆和員工不同的思維,從中找到平衡點,讓勞資間的關係不再緊張 : )希望幫助勞工、企業都能認識自己的權利義務,讓勞動法令不再只是教條,而能實際落實在生活中。

你可能還想看

獎金算加班費嗎?

熱門文章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近期國內政府組織的重要大事之一,就是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會)。這個過去主掌國家科技發展預算及科研方向的部會,為何要在這個時刻重新調整組織體質?以及國科會聚焦科技賦能「創新、包容、永續」議題,有哪些不同於以往科技部的實際作為?我們專訪國科會首任主任委員吳政忠了解背後脈絡,讓民眾更理解國科會的任務,透過科技轉型同時帶動社會、經濟、産業、環境等面向的嶄新出路。

科技部為何要改制為國科會?關鍵的決策考量之一,就是因為在科技管理過程,國家整體預算的限制,領導人必須找到最值得投資發展的科技方向。也是在此脈絡下,吳政忠提到他在2017、18年時候,他擔任政委與林萬億政委、唐鳳政委,共同邀集多個國內政策智庫、領域專家,並廣泛接觸社會各領域不同世代、拜訪國際專家,採取多軌意見徵集及討論交流機制,共同集思廣益之後,擘劃出「台灣2030願景」藍圖。

這項跨智庫的研究勾勒出台灣未來將面臨的具體挑戰,像是人口高齡化及少子化、資源循環利用、工作樣態劇變、地緣政治…等明確方向。針對相關趨勢,經過多次討論檢視,提出2030「創新、包容、永續」的願景。不過這些議題跟科技有關面向,交給過往的科技部執掌就好,為何需要國科會扮演統籌角色?

吳政忠解釋,在他心中,國家的科技政策,不只是科技本身,而是與社會、經濟、産業、環境等面向環環相扣。如果是過去的科技部角色,很難與其他部會落實橫向的有效串接,因此在這個國科會成立的時間點,不僅能有效配置政府的科技預算,同時還要整合其他跨部會成員,讓各自部會原本執行的任務能加以妥善融合,更有效率達成未來2030年的「創新、包容、永續」的願景。

另一方面,吳政忠也提到,當這幾年疫情肆虐全球,口罩國家隊、晶片半導體,讓台灣躍升為舉世矚目對象。我們該如何從立基於ICT產業代工、OEM的基礎,運用新科技輔導台灣蛻變為兼具創新、包容、永續的數位島嶼、智慧國家?透過本次專訪,深入洞察國科會在管理相關科技產業發展,會扮演哪些要角及達成哪些任務。

以科技為體、跨部整合為用,從代工心態蛻變創新思維

過去的成功方程式,可能成為日後成長的阻礙。針對2030年願景的「創新面」,吳政忠提到,過去台灣善於等待歐美品牌開規格,再透過技術、人才實力在代工階段取得立足之地。現在,台灣更應該走出一條自己的創新之路,因為過去OEM模式下的人才培育,造就我們只練習解題,但不會出題目,於是商業競爭只能搶到次要商機。

台灣要創新,就必須有系統化改革,例如過去我們都避免犯錯,這與創新是格格不入的,而政府組織如果只仰賴單一部會,缺乏整合是無法用國家層級進行科技轉型。吳政忠說道,「國科會的成立,就是扮演協商跨部會的關鍵角色,從上游研究、中游法人單位、到下游業界應用,跨產學研一棒接一幫串起來,引領創新之際也能做到科技管理。」

獎金算加班費嗎?

Photo Credit:The News Lens Brand Studio國科會主委吳政忠分享,國科會的主要任務就是做跨部會、上下游整合的工作。

要讓政策、計畫、再到管考,形成一個完善的Closed Loop(閉環),吳政忠以低軌衛星產業為例,他說,「幾年前聽聞SpaceX部署星鏈計畫,我們的太空中心從沒做過通訊衛星,我問如從零發展台灣自身低軌衛星要多久?答案是一、二十年!」

弔詭的是,這些衛星使用的關鍵零組件及晶片,就是由台灣生產。換言之,台灣擁有研發先進晶片的技術,更要從應用端創新找市場藍海。當時吳政忠擔任統合要角,集結太空中心、經濟部、工研院等單位,並且邀請民間企業加入,讓公私的資源整合得以敏捷組隊、快速試錯。

當時的遠見與行動,造就我們的「低軌衛星國家隊」成功打進國際供應鏈,更有望在2025年至2026年實現發射2顆自製的低軌通訊衛星。

走進尋常找問題、想答案,包容式普惠科技向大眾外溢

要想題目,政府組織可以從哪些地方找問題?吳政忠表示,「部會必須要跟地方、跟民眾多接觸,不要躲在辦公室裡面找題目;題目在哪裡?題目就在我們日常的生活,尤其價值最高的産品是越靠近身體,要知道人的需求在哪裡,『食醫住行育樂』處處是題目。」

吳政忠口中的食「醫」住行,「精準健康產業」正可以呼應2030願景的「包容」面向。讓醫療結合ICT科技優勢形成台灣未來百年大業。這兩大產業匯集的精準健康,不僅符合好題目的需求,讓普惠科技逐漸外溢到一般群眾甚至弱勢群體,減少城鄉醫療資源落差,用科技促成社會包容目標。

精準健康除了橫跨預防、治療診斷、照護等,同時基因、生理病徵大數據,這些資料運用怎麼合法合規,就不只涉及醫療院所、資通訊業者的責任,政府更需要擔負起守門人的職責。吳政忠不諱言,「幾十萬、百萬健康個資,如何避免資安竊取、妥善運用,這是國安問題,必須從管制角度完善規範。」

獎金算加班費嗎?

Photo Credit:The News Lens Brand Studio國科會主委吳政忠解釋改制後的國科會主委由政務委員兼任,可提升跨部門溝通效率。

至於該怎麼做?吳政忠解釋,改制後的國科會主委是由行政院的政務委員兼任,這項制度的設計,讓政委有權協調各部門,商請各部會首長乃至行政體系官員,更有效率進行跨部會討論複雜議題。

以精準健康為例,相關利益關係者涉及民眾、醫院、醫材商、資通訊廠商、以及主管機關衛福部。針對想推展的創新應用,可透過「沙盒」模式驗證,以「並聯」多方協作商討模式,打破過去單點「串聯」溝通,進一步針對法規缺漏之處快速補強,又不拖累應用落地進度。

民眾有感的永續科技,培養跨界視野的科學人才

至於科技政策如何讓民眾有感,同時又實現永續目標?吳政忠坦言,科技效益要讓大眾從日常生活體察到,難度非常高,目前國科會的著力點有兩大方向。其一是基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建構民生公共物聯網,打造中央與地方縣市交流平台,針對水、空、地、災議題,找出可行的科技解決方案。

吳政忠提到,以前嘉南一帶需要人力查看灌溉水道和閘門,這類職務被稱為「掌水工」,隨著農業鄉鎮掌水工高齡化,以及環境變遷造成氣候的不穩定,政府協助導入智慧流量監測、電動水閘門科技,幫助掌水工熟悉科技使用,減輕勞務工作的負擔,增進工作的效率,同時也能有效運用水資源達到環境永續。

國科會推動科技永續的第二個面向,則透過各種科普推廣計畫,吸引更多新世代人才投入科研。吳政忠指出,2019年開始舉辦Kiss Science—科學開門,青春不悶活動,把103個科研場域向外開放,並舉辦多達360場活動,鼓勵莘莘學子用趣味方式愛上科技、研讀科學。

獎金算加班費嗎?

Photo Credit:國科會國科會Kiss Science活動。

不過吳政忠認為,「所謂科學,不應只侷限理工也包含人文社會,讀人文社會也要懂科技」。學者出身的他,過去主要研究領域擅長於應用力學,搭上近期台灣地震不斷,瞬間化身教書的吳教授,展現他豐富的跨領域學養,親切談著地震波當中縱波(P波)、橫波(S波)的差異,他提到,科學在生活中的用處,就是當了解其中的原理,就能在災害發生當下比別人多一份淡定。

當科技定義的邊界越來越模糊,科技不止是國科會的科技,科技應該是與社會、經濟、産業、環境等共同介接。未來國科會在創新、包容、永續還有哪些新施政?讓我們拭目以待。

國科會科技辦公室 廣告


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