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促進工業發展,增進地方繁榮,並解決工業用地取得的困難,依據獎勵投資條例,在中壢市內壢地區開發了本工業區,提供給興辦工業人低廉的地價及優良的投資環境,以加速國家的經濟發展。 中壢工業區(以下簡稱本區)前身為內壢工業區,於民國五十六年由經濟部工業局依據獎勵投資條例規定,委託台灣土地開發公司開發為綜合性工業區,至五十八年十二月開發完成,面積為四十三公頃。內壢工業區開發完成後,為配合工業發展與高速公路之興建,乃於民國六十一年由行政院國軍退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籌劃開發中壢擴大工業區,六十二年五月施工,至六十五年底全部開發完成,開發面積三九○公頃,與原內壢工業區併稱中壢工業區,面積共計四三三公頃。 園區簡介設立緣起 地理交通 公共設施 設廠情形 土地配置與租售 工業區與地方鄰里 未來展望 設立緣起 政府為促進工業發展,增進地方繁榮,並解決工業用地取得的困難,依據獎勵投資條例,在中壢市內壢地區開發了本工業區,提供給興辦工業人低廉的地價及優良的投資環境,以加速國家的經濟發展。 開發經過 中壢工業區(以下簡稱本區)前身為內壢工業區,於民國五十六年由經濟部工業局依據獎勵投資條例規定,委託台灣土地開發公司開發為綜合性工業區,至五十八年十二月開發完成,面積為四十三公頃。 內壢工業區開發完成後,為配合工業發展與高速公路之興建,乃於民國六十一年由行政院國軍退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工程事業管理處籌劃開發中壢擴大工業區,六十二年五月施工,至六十五年底全部開發完成,開發面積三九○公頃,與原內壢工業區併稱中壢工業區,面積共計四三三公頃。 中壢工業區開發經過 內壢工業區(前身)
中壢工業區
地理交通
【大眾運輸】
發車時刻及路線圖請見(桃園公車動態系統) 公共設施
設廠情形 (一)一般設廠狀況: (一) 本區廠商共計597家:目前生產中540家,面積273.8207公頃,建廠中22家,面積11.6534公頃,未建廠15家,面積3.4458公頃,歇業20家,面積5.3396公頃。 (二) 其中食品製造業33家,飲料製造業3家,紡織業30家、成、服飾品製造業3家,木竹製品製造業3家,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6家,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1家,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2家,化學材料製造業10家,化學製品製造業33家,藥品製造業12家,橡膠製品製造業6家,塑膠製品製造業25家,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3家,基本金屬製造業25家,金屬製品製造業46家,電子零件組件製造業116家,電力設備製造業32家,機械設備製造業90家,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24家,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2家,家具製造業2家,其他製造業6家,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30家,批發業17家,零售業4家,住宿服務業1家,未分類其他服務業32家。
中壢工業區廠商設廠狀況圖示 土地配置與租售 本區設廠用地二九四公頃,公共設施及綠地九五公頃,標準廠房及專業辦公大樓用地有二公頃餘,住宅社區用地四二公頃,總面積四三三公頃。 (一)標準廠房及專業辦公大樓租售狀況: (一)本區於吉林路設標準廠房專區,分A、B兩棟,每棟32單元,每單元含公設面積共692平方公尺,以出租及出售方式提供興辦工業人從事製造、加工或研發檢測等使用。 經濟部工業局委託榮民工程公司辦理出售業務,本中心辦理出租業務。 民國八十九年政府為振興經濟、擴大內需,由經濟部核定A棟廠房以出租方式提供興辦工業人使用,八十九年二月開始公告出租。由於出租成效良好,同年九月將B棟未出售之16單元核定出租,擴大出租範圍。 截至目前為止,A棟已出租22單元、出售10單元,B棟已出租2單元、出售26單元、未出租4單元。
(二)本區於吉林路除有標準廠房A、B棟外,另設有C棟專業辦公大樓共28單元,每單元含公設面積約600平方公尺,以出售方式提供廠商使用,截至目前為止共出售12單元。 中壢工業區第一期標準廠房辦公大樓平面圖 工業區與地方鄰里 為落實敦親睦鄰工作,實質回饋地方,服務中心與廠商聯誼協進會每年均提撥獎助學金,獎助員工子女及內定國小績優學生及貧困學童,並配合本區社會教育工作教站、地方社團舉辦各種公益活動,藉以建立良好溝通管道,適時撫平紛爭。 本區廠商僱用員工時均以鄰近居民優先錄用,以創造地方居民就業機會,增進地方繁榮,並可縮短員工上下班之時間,減少意外事故發生。 廠商聯誼 會長主持會務,定時召開大會及委員會議,討論並執行公益事項。協進會並委請保全人員,負責全區夜間巡邏工作,每天定時定點巡察並配合警方做不定時之偵防工作,協助維護工業區之安全。 未來展望 園區設施品質活化,藉由協助廠商參與企業即時技術輔導計畫,迎向整體大環境及未來產業轉型升級,力求開創產業一片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