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房屋稅減免

壹、依據:
一、房屋稅條例第 7條、第14條第 9款。
二、財政部85年 6月12日台財稅第 850307121號函及99年 4月16日台財稅
    第09904709660 號函。

伍、注意事項:
一、申請貧民及低收入戶住宅減免房屋稅時,應檢附低收入證明書;如屬
    本府社會局函送低收入戶申請房屋稅減免申請名冊者,無需檢附。戶
    籍及建物登記資料,應由承辦人員自行查調,免由申請人檢附。
二、貧民及低收入戶免徵房屋稅審認事項:
  (一)房屋納稅義務人需為低收入證明書所載之低收入戶。
  (二)低收入證明書需在申請減免房屋稅當時為於有效期間內。
  (三)低收入證明書所載住址應與申請免徵房屋之坐落地址相同,並由
        低收入戶於該址辦竣戶籍登記。但如經查明低收入戶全國財產僅
        有 1戶房屋者,不在此限。
  (四)房屋無出租且實際供貧民及低收入本戶作住家使用。作住家及非
        住家用者,減免範圍依實際供住家使用面積為限。
  (五)貧民及低收入戶房屋稅捐減免以本市 1戶為限。公設部分按主建
        物核准面積比例計算。
  (六)貧民及低收入戶與他人持分共有房屋者,應就其持分按上揭事項
        審認。
  (七)貧民及低收入戶所有毗鄰房屋合併或打通使用時,且所有(權)
        人同屬一人者,得視為 1戶減免房屋稅。
三、減免期間:
    如核符上揭原則,以納稅義務人申請當月份起至減免原因消滅(如低
    收入證明所核定之有效期間屆滿未再提出申請、納稅義務人變更、使
    用情形變更非住家或出租、非供本戶使用、遷出戶籍等)時止,免徵
    房屋稅,以前年度不予追溯退稅。
四、審核減免結果應填寫審查表(附件 1),並函復申請人。函復納稅義
    務人之核准函,應加註教示條款,以確保納稅義務人權益(附件 2)
    。
五、稅務平臺建檔作業:
  (一)於 1.1.1房屋稅籍主檔,註記減免條款代號為「 0850850307121
        」,並於備註欄註記免稅條款、異動原因、日期、文號及異動情
        形。
  (二)持分共有房屋者,依「分管作業」辦理。

房屋稅的金額跟房屋的房屋課稅現值有關,而房屋課稅現值高低則跟房屋的評定價值有關,如果房屋的面積愈大、地段愈好、屋齡愈新、樓層愈高、建材愈好,則評定的價值就愈高,要繳的房屋稅也愈多,但因其並不考慮土地價值及停車場的部分,因此金額數字一般遠低於房屋市價許多。

各地方政府對於房屋現值過低的房子(如評定價值小於10萬的房子),有不同的免徵房屋稅的優惠,因此如果是持有屋齡比較高的小套房,有可能免繳房屋稅。

房屋稅繳納時間為每年5月份

房屋稅的繳納期間為每年的5/1~5/31,大約在4月下旬或5月初,就會收到繳納通知單。

房屋稅的課稅期間是從前一年的7/1~當年的6/30,按月課稅,如果未滿一年會按比例課稅。

若是有產生房屋買賣的狀況,則雙方依當年度的比例分攤房屋稅。

房屋稅的課稅範圍

雖然名為房屋稅,但是除了房屋以外,還有一些建築物也會列入房屋稅的課稅範圍,例如工作、營業等固定於土地上的建築物,如夾層屋或各種形狀的倉庫、油槽、加油亭等。

住戶的自用停車場則不在房屋稅的課稅範圍內。

房屋稅計算方式

房屋稅=房屋課稅現值 × 房屋稅稅率

這裡要注意的是:

1.「房屋課稅現值」並非買房時的市價,而是政府對於房屋本身的評定現值,不包含土地,因此會比買房時的市價低很多。

房屋課稅現值=核定單價 × 面積 × (1-折舊率 × 折舊年數) × 房屋街路等級調整率

房屋評定現值每三年會調整一次,房屋的面積、地段、屋齡、樓層、建材都會影響評定現值。

市場先生小提醒:許多人會誤以為稅籍證明上的「房屋現值」就是「房屋課稅現值」,其實還是略有差異。
「房屋現值」包含了「課稅現值」跟「免稅現值」,而房屋稅計算基準是用「課稅現值」,所以不要用錯數字了。

2. 「房屋税稅率」雖然中央政府有法定的稅率,但是房屋稅屬於地方稅,各縣市政府實際的稅率會有所不同。

房屋稅稅率是多少?

房屋稅稅率會依照住家用、非住家用等不同用途而有不同的稅率,其中自用住宅稅率是最低的,為1.2%。而營業用的房屋稅率最高會達到3%~5%。

下表為房屋稅法定稅率表,但仍要注意各縣市政府實際徵收率會有所不同,可參考:房屋稅法定稅率及各地方政府徵收率表。

房屋稅法定稅率表(103.6.6修法後適用)項目法定稅率最低法定稅率最高住家用非自住之住家用1.5%3.6%自住使用1.2%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1.2%非住家用營業用3%5%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1.5%2.5%資料來源:財政部  資料整理:Mr. Market 市場先生

怎麼樣才符合自用住宅稅率?

從上表可以看出,自用住宅的稅率1.2%是最低的,那麼怎麼樣才能符合自用住宅的條件呢?只要符合以下三點就可以。

  • 房屋無出租使用
  • 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
  • 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

若不符合以上三點條件,例如把房子出租、或是空屋無人居住,那麼就要改用非自住之住家用稅率(1.5%~3.6%),要繳的稅額較高。以台北市為例,在台北市持有非自住房屋2戶以下者,每戶按2.4%稅率課徵,持有3戶以上者,每戶按3.6%稅率課徵房屋稅,

這就是我們常聽到的囤房稅,意思是除了自住房屋外,還持有一定數量非自住房屋的人,就會依照持有數量額外加稅。

在買賣房子時,要注意房屋的使用目的,如果原先是非自住記得要申請調整,以免多繳稅。

如果前屋主是非自住的,而你買來後是自住用途,那麼要記得在房屋移轉日完成後的30天內去各縣市稅捐稽徵處申請變更房屋使用目的,否則會多繳房屋稅。

如果是每個月15日之前申報,稅率當月就會生效,如果是16日之後申報,稅率要次月才會生效。

房屋稅繳款書範例

下圖為房屋稅繳款書範例,房屋是位於新北市中和區20年的電梯大樓,權狀約40坪,房子本身市值超過2千萬 。可以看到當年度房屋課稅現值是769,100,適用自用住宅稅率1.2%,因此要繳納的房屋稅為769,100 × 1.2%=9,228元。

溫馨五月份,剛剛過完母親節,記得房屋稅開徵了,要繳納房屋稅。房屋稅的核課期間是每年的7/1到6/30,繳納期間是5/1到5/31,住家稅率最低為房屋現值1.2%,營業用最低3%,另外還有非自住,營業減半,私人醫院,診所或事務所及非住非營等不同稅率。同時為住家及非住家時,非住家課稅面積不得少於全部面積1/6。(延伸閱讀:千萬房屋稅金竟比中古車燃料稅便宜!不動產好節稅,但亂賣國稅局一定找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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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開徵期間,所以接到很多客戶的諮詢Q&A,分享給大家參考:

Q1地下室以前沒有房屋稅單,最近卻收到了?是什麼原因?

A:以前都是自用,所以沒有課徵房屋稅,後來車位出租收費了,所以開始課徵房屋稅,因為地下室供停車使用有收費者,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今年,就收到應稅的房屋稅單了。(財政部66/02/26台財稅第31250號函)

Q2 網站完成交易之營業人,房屋稅會被調整嗎?

A: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以其原供住家用房屋作為營業登記之處所,而實際交易係在拍賣網站之交易平台完成者,仍准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財政部94/10/28台財稅字第09404576540號令)

Q3 飯店部分樓層停止營業期間,房屋稅可以主張減免嗎?

A:飯店以生意清淡為由,申請將部分樓層關樓停用,如經查證屬實,在其停用期間准以「一層樓」為核准單位,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財政部80/04/17台財稅第800686350號函)

Q4 民宿得適用住家用稅率之條件?

A:民宿稅捐之核課,前經行政院觀光發展推動小組第34次會議決議:「鄉村住宅供民宿使用,在符合客房數5間以下,客房總面積不超過150平方公尺以下,及未僱用員工,自行經營情形下,將民宿視為家庭副業,得免辦理營業登記,免徵營業稅,依住家用房屋稅稅率課徵房屋稅…」(財政部90/12/27台財稅字第0900071529號函)

為利社會住宅能長期提供民眾以較低廉租金入住,內政部呼籲新北市政府研訂自治條例,對於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能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自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

五都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免徵,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亦有減徵

目前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業依住宅法規定,完成地價稅及房屋稅賦稅優惠自治條例之制定,臺北市自治條例草案刻正送議會審議中,其中直接興建社會住宅之地價稅及房屋稅,皆採免徵,另包租代管社會住宅之地價稅及房屋稅亦多參照自用住宅稅率,並溯及自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

新北市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恐造成房東解約或不參加

目前新北市政府送議會審查之「新北市興辦社會住宅及公益出租人出租房屋優惠地價稅房屋稅自治條例(草案)」,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僅減徵30%,房屋稅稅率為1.68%(自用住宅稅率1.2%)及地價稅為7‰(自住用地為2‰),對於已配合計畫參加包租代管的房東,恐因差別比較造成解約潮或是租約到期不參加後續計畫;對於未參加的房東,則不利說服參加,或是將稅賦轉嫁予房客,造成租金負擔加重。

新北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僅減徵50%,將造成住宅部門財務負擔

新北市直接興建社會住宅僅減徵50%房屋稅(從2.4%減免為1.2%)及地價稅(從10‰減免為5‰);目前新北市新莊新豐青年社會住宅、永和秀朗派出所及青年社會住宅等已完工招租,及中央新村北側青年社會住宅、三峽國光青年社會住宅等興建中的社會住宅,依照上開規定,每年仍應繳地價稅及房屋稅,也造成市府住宅部門的財務負擔。

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租金低於市價,照顧新北市市民

內政部指出,林口世大運選手村社會住宅此次開放2,500戶招租,於今 (107)年7月2日至 8月15日受理申請,共計5,947件申請書;而租金(含管理費)依申請者身分、房型及坪數而有不同,優先戶落在5,500至1萬6,600元,約市價64折以下、一般戶落在6,500至2萬元,約市價8折以下,以照顧新北市市民。若依新北市政府目前草案,未來中央每年需繳交約1億元稅金給市府,約占租金收入2成,將造成中央協助市府照顧愈多市民,卻要繳愈多稅給市府的不合理情況。

呼籲新北市政府能重新檢討租稅優惠,以利社會住宅永續經營

為利永續經營社會住宅,減輕政府直接興建社會住宅財務負擔,並長期提供民眾以較低廉租金入住社會住宅,建請新北市政府及新北市議會基於中央地方合作照顧市民立場,能免徵地價稅及房屋稅;包租代管社會住宅地價稅及房屋稅參照自用住宅稅率訂定並溯及自住宅法修正施行之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