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未滿二歲兒童育兒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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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fileName}} {{downloadTypes[5]}} {{x.fileName}} 下載說明:請於勾選下載後將檔案解壓縮即可使用 回最上方 ※符合本津貼申請者: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家戶綜合所得稅未達20%。 一、說 明: 1.申請對象:本津貼針對生理年齡滿2歲至106年9月2日以後(含)出生之本國籍幼兒,且未就讀公立幼兒園、非營利幼兒園或準公共化幼兒園,家戶綜合所得稅未達20%(同時符合上述要件)。 2.請領金額:111年9月底撥付111年8月份育兒津貼開始,每個月第一胎幼兒可領育兒津貼5000元、第二胎幼兒6,000元、第3名以上子女7,000元,由教育局於申請次月30日按月撥入申請人郵局帳戶。 3.申請方式:請家長檢具申請表(請見附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幼兒及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幼兒或申請人其中一方郵局存簿影本),郵寄或親送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並開放線上申請,請至教育部指定之資訊網站(https://e-service.k12ea.gov.tw)採網路線上申辦方式辦理。 二、注意事項: 1.本津貼僅須郵寄或親送至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辦理申請作業1次,倘申領後因資格不符等原因中斷補助資格,則需再提出申請。 2.若有相關疑問,請電洽準公共幼兒園及2至4歲育兒津貼專線0800-205-105,將竭誠為您服務與說明。 三、聯絡窗口: 1.對申請作業、寄發核定通知書、核定金額、審核結果、資料異動有疑義,請洽幼兒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本市各區公所連絡電話請參閱申請表背面)。 2.查詢入帳進度:請至郵局櫃檯更新存摺,亦可電洽郵局協助查詢,倘確認未入帳,請洽本市育兒津貼專線(02)225223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