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比 受 更 有福

施比受更為有福

文/廖柏年(香港)

認識我的人都覺得我很「節儉」,甚至可能有人認為我很「吝嗇」。其實,「節儉」與「吝嗇」有很大的分別!在我看來,不隨便花費,謂之「節儉」;應付出而不肯付出,則謂之「吝嗇」。例如我不捨得花一千幾百元去吃一餐飯,卻願意定期捐献給慈善機構和教會。所以,我認為自己「節儉」,但不「吝嗇」。

慷慨——說易行難?

「節儉」的反面是「揮霍」,而「吝嗇」的反面則是「慷慨」。講到「慷慨」,我想起一則故事:

甲問乙:「若你有一百萬元,你會把它捐出來嗎?」
乙說:「會!」
甲又問:「若有一千萬元呢?」
乙說:「也會!」
甲再問:「若有一萬元呢?」
乙答:「不會!」
甲問:「為什麼呢?」
乙答:「因為我真的有一萬元啊!」

這個故事與廣東話俗語「口爽荷包立」(意思是說起來大方豪爽,實際上卻捨不得花錢)有異曲同工之妙,二者都表明:口頭上的「慷慨」,與落實於行動中的「慷慨」之間,往往有很大的落差。

有關慷慨,聖經怎麼說?

一名富翁捐出十萬元,一個窮光蛋捐出一百元,你認為哪一位較慷慨呢?讓我們看看聖經怎麼說。

使徒保羅曾經如此教導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各人要隨本心所酌定的,不要作難,不要勉強,因為捐得樂意的人是上帝所喜愛的。」(哥林多後書9章7節)

原來,上帝看重的不是一個人擁有多少,或是捐献多少,而是這個人是否捐得「樂意」!所以不論富或貧,捐献多或少,只要是甘心樂意地給予,都會蒙上帝悦納。這樣樂於捐献的人,就是慷慨的人。

保羅又說:「弟兄姐妹們,我們希望你們知道上帝怎樣恩待馬其頓的各教會。他們從所經歷的患難受到嚴重的考驗;但是他們充滿著快樂,在極度的貧困中仍然慷慨捐助。我敢證明,他們的捐助是竭盡所能的,甚至超過了他們的力量。」(哥林多後書8章1-3節,現代中文譯本2019年版)

這與馬可福音12章41-44節的記載遙相呼應:「耶穌對銀庫坐著,看眾人怎樣投錢入庫。有好些財主往裡投了若干的錢。有一個窮寡婦來,往裡投了兩個小錢,就是一個大錢。耶穌叫門徒來,說:『我實在告訴你們:這窮寡婦投入庫裡的,比眾人所投的更多。因為,他們都是自己有餘,拿出來投在裡頭,但這寡婦是自己不足,把她一切養生的都投上了。』」

這兩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上帝喜悅我們「竭盡所能」地給予。一個人若處於貧乏的景況,卻為了回應別人的需要而盡力捐出自己僅有的錢財,就更為慷慨了。

此外,在馬太福音6章3節中,耶穌這樣教導門徒:「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這句話提醒我們,捐献的目的不應該是為了得到別人的讚賞;在別人不知道、也沒有稱讚的情況下仍持之以恆地捐獻,才是真正的慷慨。

由此可見,一個慷慨的人會甘心樂意、竭盡所能地給予。不論是捐款、花時間幫助他人或是其他善行,都不是做給別人看的表面功夫,而是內在品格的外在表現

慷慨待人,不拘形式

過去多年來,我遇過不少慷慨的人,他們身體力行地幫助別人,讓我深受激勵。

有一年,我家要進行大裝修,全家人要搬到外面暫住。正當我為尋找地方而煩惱的時候,我遇見一位曾經教過的學生,她剛好與我住在同一棟樓。她知道我的情況之後,就慷慨地邀請我一家搬到她家中暫住,使我每天都可以很方便地回家瞭解裝修的進度。她主動向我一家施以援手,不僅是基於師生情誼,而且是出於接待客旅的愛心(希伯來書13章2節)。在寸土寸金、居住環境狹窄的香港,她有這顆慷慨之心,實屬難能可貴。

除了在金錢或物質上幫助他人之外,付出時間和精力去關懷別人,也是慷慨的表現。在我認識的人當中,就有不少人很願意花時間義務幫助有需要的人,或者關心慰問病患以及心靈憂傷的人。

自從退休之後,我擁有更多的空閒去從事義務的工作。無論是關心青少年、陪伴晚輩成長,還是為中學生提供一對一的義務補習,我都從中得到滿足的喜樂。我相信,這就是慷慨付出所得的回報,正如主耶穌所說:「施比受更為有福」(使徒行傳20章35節)。

person作者簡介

廖柏年弟兄在香港從事教育工作三十多年,退休前於中學擔任副校長。退休後,他以義工身分參與多項教育工作,並積極參與教會服事,與許多兒童、青少年和家長同行。

「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知道應當這樣勞苦,扶助軟弱的人,又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施比受更為有福。」(徒二十35)這是保羅在米利都向以弗所長老所說的最後一句話,叫他們當記念主耶穌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我們當以主耶穌為榜樣,他從高天來到地上,他的一生就如自己所說:「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太二十28)這是主耶穌在世生活的描述。聖經中有許多有關主服事人的例子,就如主耶穌來到撒瑪利亞的一座城,當時他很乾渴,有一婦人出來打水,這時他正需要水喝,但他知道這婦人更乾渴,便先將生命活水給這婦人喝(約四1-26)。主這種捨己、服事人,成為門徒的榜樣。當門徒出來事奉主時,他們一生跟隨主的腳蹤,活出主的樣式。

流露主愛

「施比受更為有福」是主教訓的精華,每個信主得救、跟從耶穌的人,都要活出主的樣式,就是作一個給出去的人,一生不斷給出去,將主彰顯出來,在神眼中成為有福的人。世人的觀念,是「受比施更為有福」,覺得施予是損失,接受是有福。一直以來,我們習慣了接受,當要我們施出去時,就覺得違反我們的觀念,感到捨不得。即使信了主,我們仍然停留在接受的階段:只知道主愛我,給我喜樂、平安和恩典;主所作的,都是為著我,甚至屬靈的追求,也是為著自己的需要,這是天然的生命—以己為中心。

這種凡事為己的觀念,叫我們變得自私自利,以致不肯捨己,受了一點傷,就覺得很委屈。主救贖的目的,是要我們捨己,不要活出亞當的舊生命,好叫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活出耶穌的捨己和無私的態度,完成律法上最高的要求—愛神和愛人如己,讓神的愛從我們身上流出去。這是主的要求,也是蒙主救贖的人所要作的。歷世歷代福音得以興旺,是因主得著一班肯捨己的人;他們雖有難處,卻無私地將愛帶給有需要的人,叫許多人受感,因為人從他們身上看到主捨己的愛。屬靈上最高的境界,是完全傾倒為耶穌,正如一位主僕的座右銘:「為己無所求,為主求一切。」真正的愛是傾倒一切,毫無保留;真正的愛不是接受,而是捨出去。主耶穌如此愛我們,連自己的生命也給了我們;我們若能為主傾倒,主就滿足,我們也滿足。

昔日馬利亞將真哪噠香膏傾倒在耶穌身上,許多人覺得很浪費,但對她來說是樂在其中,這實在是愛的故事。不知愛的人不懂得這份滿足,馬利亞領略基督的愛,能夠把握機會,將上好的傾倒在耶穌身上,就滿足了。主為我們傾倒生命,我們愛主,為主有一點擺上、付出和奉獻,實在不是損失,而是滿足、得著和享受,這實在是愛中至高境界的享受。

今天我們在跟從主的路上,主愛我們到底的愛是不改變的,無論我們或高或低,他都愛我們,但主盼望我們生命長大,作一個施出去、流出去的人,作一個施比受更為有福的人,讓神無私的愛通過我們成為管子流出去。當我們接受耶穌作救主,他便將自己捨己和愛的生命完全給了我們,我們應活出這生命。然而,許多時候這生命被亞當的舊生命所限制,舊生命的遺傳就是接受,以致限制神的祝福、恩典和豐富從我們身上流出去。讓我們都脫離舊生命的限制,活出主捨己的生命。

有福的人

一個捨己的人,就是有福的人,必蒙神記念。路加福音廿一章1-4節記載,耶穌在猶太人的會堂裡,看見一個窮寡婦將兩個小錢投入銀庫;其他人看不上這兩個小錢,主卻稱許她比所有人投上的還多。凡真心施出去的,都蒙主記念,如經上說:「你施捨的時候,不要叫左手知道右手所作的,要叫你施捨的事行在暗中。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太六3-4)若我們有憐憫人的心腸,暗中施捨孤兒寡婦、窮人及一些有需要的人,實在是有福的,因為蒙神記念。

聖經又說:「…他施捨錢財,賙濟窮人;他的仁義存到永遠。」(林後九9)「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箴十九17)求主叫我們不塞住憐憫人的心,不限制主的愛,否則神必不喜悅,我們所行的也不亨通。神是厚施恩典、憐憫人的神,他喜悅憐憫人的人,如經上說:「憐恤人的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五7)屬靈生命就是如此:不斷流出去的人,生命就豐富;只有入沒有出的人,整天只顧自己,從來不關心其他人,他的屬靈生命不會成長。

「你們要給人,就必有給你們的,並且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你們懷裡;因為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路六38)這是天國的子民應有的生活,我們必須先給出去,神就用十足的升斗,連搖帶按,上尖下流的倒在我們的懷裡,這祝福是何等豐富!主說這個比喻,是要開我們的心,叫我們不要守住自己有限的東西,成了無知的人。

若我們將自己有限的給出去,主動關心別人,神無限的豐富就要充滿我們,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太十三12)一個肯施出去的人,神就加倍祝福他。屬靈的恩賜也是如此,人一得救就學習操練禱告、讚美,慢慢就成為讚美的人,有禱告的恩賜;常常關心別人,領人信主,就有傳福音的恩賜。神的家中需要讓神的愛流通,大家彼此關心、互相供應,捨己的愛顯在當中,主就將祝福傾倒在我們身上。我們多給人,主就多給我們;我們慷慨施捨,神就不斷供應,這是宇宙的定律,願我們都不扣留神的祝福。

傳遞祝福

在跟從主的路上,我們的度量要大;多包容、肯饒恕和接納,度量就會被神擴大,讓神的祝福從我們身上流出去,事奉就充滿喜樂。約翰福音六章1-14節記載,主給五千人吃飽,但他不是叫嗎哪從天而降,乃是藉著一個小孩子將自己的五餅二魚奉獻出來。這小孩子的心被主感動,將所有的都給主—雖然只是五餅二魚,連門徒也看不起,但主完全接納,憑著這五餅二魚使眾人吃飽。

基督徒達致豐盛生命的道路,就是作一個施出去的人。我們一施出去,神的生命活水就源源不絕流在我們身上,成為別人的供應。我們常常關心別人、傳揚福音、愛人如己,神的恩典一定夠我們用,越過我們一切難處。

蒙福定律

列王紀上十七章1-16節記載,以利亞蒙差遣到撒勒法的一個寡婦那裡,接受她的供養。這寡婦正在最艱難的時候,自己所剩的只有一把麵和一點油,吃完就沒有了,但她仍肯奉獻,將自己的一個小餅擺出來,奉獻給神,神的祝福就源源不絕。若她不肯奉獻,只顧自己,祝福就失去。我們若想做一個有福的人,就不要只顧自己的需要,要讓主流出去。肯讓主流出去的人,才會明白恩典的真意,經歷夠用的恩典。

今天神的需要是大的,新春佈道會之後,有許多人需要照顧,願我們都能付出關心、幫助和扶持。神的家中不斷有新人,這是神的恩典;若我們都肯付代價,主動關心人,對方就會感到溫暖,神的愛就在此流通。讓我們在愛中彼此接納、相交、聯絡,衝破自己,讓神的愛流出去。在教會生活中,要學習互相關心、彼此供應,不應消滅聖靈的感動,不要只顧自己的需要。窮寡婦在艱難中,當她肯為著神,神就為著她;小孩子在不足裡,他肯擺上五餅二魚,不單叫五千男丁吃飽,自己也飽足,這就是神祝福的原則。

總結

「你要囑咐那些今世富足的人,不要自高,也不要倚靠無定的錢財;只要倚靠那厚賜百物給我們享受的神。又要囑咐他們行善,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捨,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提前六17-19)一個曉得施出去的人,神就祝福,將來要得著天上更大的賞賜。求神常常題醒我們,叫我們常記念主耶穌的話:「施比受更為有福。」在服事、代禱、關顧等各方面,都作施出去的人,如此就是一個有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