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決權比例 對被投資公司影響力 會計項目 會計處理方法 20%~50% 投資關聯企業(重大影響) 合資(聯合控制) (除非有反證)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權益法 >50%或<50%但有控制能力 投資子公司(控制能力) (除非有反證) 權益法 合併財務報告 交易事項 分錄 處理 原始認列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現 金 成本=購買價格+交易成本 現金股利 借:現 金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一律視為投資成本的收回(清算股利)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 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期末評價 不作分錄 不需按公允價值評價 被投資公司發生淨利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按加權平均持股比例認列損益份額(註1),增加投資帳戶的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發生淨損 借: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按加權平均持股比例認列損益份額(註1),減少投資帳戶的帳面金額。 被投資公司其他綜合損益變動 其他綜合損益變動為貸餘: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按加權平均持股比例認列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註2),增減投資帳戶的帳面金額。 其他綜合損益變動為借餘: 借: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減損 借:減損損失 貸:累計減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帳面金額>可回收金額,認列減損損失。後續得認列減損迴轉利益。 處分 1-1.損益份額、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皆為貸餘: 借: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貸: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認列期初至處分日的損益份額、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調整投資帳面金額。 1-2.損益份額、其他綜合損益份額皆為借餘: 借: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2.處分收現 借:現 金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處分金融資產利益 處分投資損益=淨售價-帳面金額 報表列示 資產負債表 非流動資產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累計減損-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綜合損益表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損益份額 處分金融資產損益 減損損失 其他綜合損益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其他綜合損益份額 註1.損益份額=(被投資公司稅後損益-累積特別股當年度股利)×本期加權平均持股比例 註2.其他綜合損益份額=被投資公司其他綜合損益之變動數×本期加權平均持股比例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基本概念 持有被投資公司股份小於 20% ,無重大影響力,非持有供交易,係為獲取其他經營利益策略,後續公允價值變動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期末衡量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的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數,列入其他綜合損益。 交易成本 購入 列入投資成本。 出售 從現金及公允價值中扣除,併入其他綜合損益,不認列費損。 股利 現金股利 原則:列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例外:明顯為投資成本之回收,屬於 清算股利 ,貸記該金融資產,成本減少。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處分損益 無損益。 減損損失 已按公允價值衡量,不必評估。 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 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公允價值+交易成本 ) 貸:現 金 現金股利 借: 現 金
貸:股利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清算股利 )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 僅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後續衡量 ( 評價調整 ) 上漲: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貸: 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損益 下跌: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其他綜合損益-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損益 貸: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期末結帳 將其他綜合損益結轉其他權益 借: 基本概念 持有被投資公司股份小於 20% ,無重大影響力,持有供交易,採用公允價值法衡量,公允價值變動列入損益。 期末衡量
按公允價值衡量金融資產的帳面金額。 公允價值 變動 公允價值變動數,列入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交易成本 購入 列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手續費支出 。 出售 列入當期營業外支出 手續費支出 或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 股利 現金股利 一律列入當期營業外收入。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記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處分損益 公允價值變動產生的損益。 減損損失 已按公允價值衡量,不必評估。 會計處理 原始認列 借: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 以 公允價值入帳 ) 手續費支出 ( 營業費用 ) 貸:現 金 現金股利 借:現 金 貸:股利收入 ( 營業外收入 ) 股票股利 不作分錄 ,僅記錄收到的股數,重新計算每股帳面金額。 後續衡量 ( 評價調整 ) 上漲: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利益 ( 營業外收入 ) 下跌:公允價值<帳面金額 借: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損失 ( 營業外支出 ) 貸: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評價調整 處分 ( 出售 ) 1.
同期末評價調整分錄,將處分部分調整為公允價值 2. 處分收現 借:現 金 手續費支出 ( 處分金融資產損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