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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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刑事訴訟法第 370 條第 1 項前段定有明文,此即學理上所稱之「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旨在確保被告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之人,不致因其正當行使上訴權利以循求救濟,反而經上訴審法院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所處之刑,俾落實憲法所揭櫫訴訟權保障之實質內涵及二重危險禁止之理念。

二、不利益變更利益原則之例外

惟在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之場合,倘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經撤銷者,即無上開原則之適用,此為同法第 370 條第 1項但書之例外規定。

三、「適用法條不當」的判斷標準

關於「適用法條不當」而得諭知較重之刑(含等同於刑罰之法律效果,例如強制工作)的判斷標準,以完足保障被告上訴權利之觀點而言,尚不能單純以論罪法條不同為唯一考量因素,而應具體總合衡酌實體及程序上之事項,加以判斷。

“平安时代”之名来自其首都平安京。平安时代是日本天皇集權與律令制政府的顶点,也是日本古代文学發展的顶峰。在平安时代中期武士阶层得到發展,到平安时代的后期,武士阶层从贵族手中夺取权力,建立幕府。平安时代中,日本于804年和838年两次通过遣唐使与唐帝國交往(894年未成行),进而使天台和真言密宗佛教得到發展。894年废止遣唐使之后,日本開始發展日本独特的国风文化。

平安前期的日本政治針對奈良時代中央集權的律令政治作部分的修正或添加、基本上仍繼承律令體制。然而由於律令體制與現實狀況不符難以實施,律令體制下的班田制在奈良時代便以逐漸崩潰,土地逐漸私有化,並由貴族、寺社掌握,不過此時中央政府仍然可以向貴族、寺社掌控的土地征稅。902年日本進行最後一次班田,此後,政府為確保税收,將作為律令制基本的個人別支配体制改變為以土地作為課税對象,並指派地方有力人士擔任國司(受領),為政府收取租稅。這樣的轉變將中央政府的權力委與民間的有力者,形成新的支配体制。

天皇年表[编辑]

  • 781年(天應元年) - 806年(大同元年)…… 桓武天皇(延曆13年以前為奈良時代)
  • 806年(大同元年) - 809年(大同4年)…… 平城天皇
  • 809年(大同4年) - 823年(弘仁14年)…… 嵯峨天皇
  • 823年(弘仁14年) - 833年(天長10年)…… 淳和天皇
  • 833年(天長10年) - 850年(嘉祥3年)…… 仁明天皇
  • 850年(嘉祥3年) - 858年(天安2年)…… 文德天皇
  • 858年(天安2年) - 876年(貞觀18年)…… 清和天皇
  • 876年(貞觀18年) - 884年(元慶8年)…… 陽成天皇
  • 884年(元慶8年) - 887年(仁和3年)…… 光孝天皇
  • 887年(仁和3年) - 897年(寬平9年)…… 宇多天皇
  • 897年(寬平9年) - 930年(延長8年)…… 醍醐天皇
  • 930年(延長8年) - 946年(天慶9年)…… 朱雀天皇
  • 946年(天慶9年) - 967年(康保4年)…… 村上天皇
  • 967年(康保4年) - 969年(安和2年)…… 冷泉天皇
  • 969年(安和2年) - 984年(永觀2年)…… 園融天皇
  • 984年(永觀2年) - 986年(寬和2年)…… 花山天皇
  • 986年(寬和2年) - 1011年(寬弘8年)…… 一條天皇
  • 1011年(寬弘8年) - 1016年(長和5年)…… 三條天皇
  • 1016年(長和5年) - 1036年(長元9年)…… 後一條天皇
  • 1036年(長元9年) - 1045年(寬德2年)…… 後朱雀天皇
  • 1045年(寛德2年) - 1068年(治曆4年)…… 後冷泉天皇
  • 1068年(治曆4年) - 1072年(延久4年)…… 後三條天皇
  • 1072年(延久4年) - 1086年(應德3年)…… 白河天皇
  • 1086年(應德3年) - 1107年(嘉承2年)…… 堀河天皇
  • 1107年(嘉承2年) - 1123年(保安4年)…… 鳥羽天皇
  • 1123年(保安4年) - 1141年(永治元年)…… 崇德天皇
  • 1141年(永治元年) - 1155年(久壽2年)…… 近衛天皇
  • 1155年(久壽2年) - 1158年(保元3年)…… 後白河天皇
  • 1158年(保元3年) - 1165年(永萬元年)…… 二條天皇
  • 1165年(永萬元年) - 1168年(仁安3年)…… 六條天皇
  • 1168年(仁安3年) - 1180年(治承4年)…… 高倉天皇
  • 1180年(治承4年) - 1185年(文治元年)…… 安德天皇
  • 1183年(壽永2年) - 1198年(建久9年)…… 後鳥羽天皇

政治演進[编辑]

平安前期[编辑]

寶龜元年(770年),稱德天皇駕崩、天智天皇系的光仁天皇(770-781年)以60歲高龄即位。光仁天皇娶聖武天皇之女井上内親王,因此在聖武天皇一系絕嗣後,繼承為天皇。之後井上內親王因使用巫蠱咒魘他人而遭廢黜,隨後兒子他戶親王也被廢去太子名位,[2]光仁天皇駕崩後桓武天皇(781-806年)即位,此後天皇遂由天智系的皇族擔任,排除了天武系的皇族。桓武天皇在位期間透過二次遷都(784年長岡京、794年平安京),建立天智系天皇的統治正當性,遠離奈良佛教的影響,為了提升皇權,遠征東北(蝦夷征討)、設置勘解由使整肅地方政治,桓武天皇擁有歴代天皇之中少見的強大權勢,並有新王朝創始者的強烈意識、親自主導諸多改革。桓武天皇企圖透過修改延續律令制,其措施包括取消徵兵義務與各地軍團和減輕繇役負擔,並勵行班田,然而取消各地軍團,也使地方治安因此恶化。

887年宇多天皇(887-897年)繼位,刚即位的宇多天皇下詔:「萬機巨細,皆關白太政大臣,而後奏下。」這詔書是「關白」一辭正式的出現,被視為關白的正式任命。同年又下詔:「社稷之臣,非朕之臣。宜以阿衡之任,為卿之任。」 ,這一詔書卻因為「阿衡」的職權不明而引發很大的政治事件,被稱為「阿衡事件」。此一詔書是時任參議的橘廣相所擬。基經拒不上朝,百官忌憚基經的權勢,亦多稱病不朝,使得政務停擺。最後以天皇下詔解釋政務仍關白基經、而罷免橘廣相作終。[5] 事件的背後,有可能是因為天皇想藉此減少基經的實權而策劃。另外由於宇多天皇的女御是橘廣相女橘義子,並生有子女數名,因而威脅到基經的地位,最後阿衡事件成為基經剷除政敵之藉口 。

平安中期[编辑]

967年村上天皇駕崩,冷泉天皇(967-969年)繼位,冷泉天皇任命太政大臣為藤原實賴為關白,此後攝關設置成為常態,持續到明治维新。冷泉天皇另外任命源高明為左大臣, 由於冷泉天皇沒有皇子又一直在生病的狀態,立東宮成為當務之急。候補人選為村上天皇與皇后安子所生的皇子。較年長的為平親王被立為東宮是眾所期待的事,但成為東宮的卻是守平親王。其原因是為平親王娶源高明之女,藤原氏害怕源高明的權力擴張故在背後操控。源高明雖然娶了村上天皇皇后藤原安子的妹妹為妻,取得了與時任右大臣的藤原師輔的姻戚關係,但在此時,村上天皇與藤原師輔已死,高明在宮中形同孤立。969年(安和2年)3月25日,左馬助源滿仲與前武蔵介藤原善時密告中務少輔橘繁延與左兵衛大尉源連謀反,冷泉天皇之妻舅藤原伊尹主導將密告牽扯到源高明,最後以左大臣源高明密謀謀反處以流放結論,是為安和之變。事後守平親王繼位為圓融天皇(969-984年),圓融天皇女御為藤原伊尹姪女、兼家之女藤原诠子。

平安後期[编辑]

11世紀中期攝關政治已無力應對社会的變動,陷入機能不全的問題。1017年道長長子藤原賴通繼任攝政,1021年,道長最小的女兒嬉子成為皇太子敦良親王的東宮妃,但嬉子於1025年生下親仁親王後去世,道長也在1028年去世。1036年敦良親王即位為後朱雀天皇(1036-1045年),後朱雀天皇立禎子內親王為皇后,禎子內親王屬於皇族,與賴通僅為甥舅關係,賴通與弟弟藤原教通,雖然將女兒嫁予天皇,但沒有生下其他兒子。1045年後嬉子之子親仁親王繼位為後冷泉天皇(1045-1068年),賴通與教通之女兒依舊沒有生下皇子。因此後冷泉死後,1068年其弟後三條天皇(1068-1073年)繼位,後三條天皇生母為禎子內親王,並立皇族後一條天皇第二皇女馨子內親王為皇后,於是出現與藤原氏沒有血緣與姻親關係的天皇(母、妻的父系)。後朱雀天皇臨終前,曾囑咐當時的關白藤原賴通輔助即將成為下任東宮的後三條天皇,但賴通不從,還道「縱雖正統,自非藤原氏出,則不可得。」此傲慢之舉與日後種種攝關家恃權而驕的行為,讓後三條天皇決心削弱外戚勢力。後三條天皇繼位後,賴通託病不參與政事,實權重回天皇手中。

1156年鳥羽上皇駕崩(1107-1123年,1129-1156年行院政),其後發生繼承紛爭,最初鳥羽天皇依白河法皇之令,讓位給長子崇德天皇(1123-1142年),崇德天皇的生母為白河法皇的養女,但鳥羽天皇實際上不滿白河法皇,白河法皇駕崩後,鳥羽上皇先後立被白河法皇疏遠的藤原氏女眷藤原泰子與藤原得子為皇后,其後得子生下皇子,1142年鳥羽逼迫崇德讓位給得子年僅2歲的兒子,是為近衛天皇(1142-1155年),但近衛天皇於1155年早逝,隨後鳥羽與關白藤原忠通扶植後白河天皇(1155-1158年,1158-1192年有間斷地行院政),隔年鳥羽駕崩,治天之君之位空缺,崇德若不能使其子重仁親王登基,則無法成為上皇實行院政,因此導致1156年的保元之亂。保元之乱最終由後白河天皇勝出,後白河天皇於1158年退位給二條天皇(1158-1165年),開始後白河院政。

保元之乱的過程中,衝突雙方均借用武家勢力,使武士勢力大幅提升,其中平清盛與源义朝支持後白河天皇。然而亂後源義朝不滿自己的封位比平清盛低,遂趁平氏家族離開平安京參拜神社之機,聯合不滿平清盛的院近臣藤原信賴拘禁後白河上皇和二條天皇。在外的平清盛聞訊,立刻趕回平安京擊敗源義朝,最後源義朝在逃至尾張時被手下殺死。源氏一族只餘下義朝的兒子源賴朝流放伊豆。經此一事,平氏徹底專攬了朝政,開啟平氏政權(1159-1185年)的時代。

平清盛的崛起依賴後白河上皇院政的支持,平氏政權在貴族社会中建立,但具有部分地區的地頭及國守護人(守護的前身)之任命權,有最初的武家政權之性格。平治之亂後,平清盛和後白河上皇之間的關係還延續了一段短暫的蜜月期,同時他的官位也節節高升。當時二條天皇試圖親政,與後白河上皇之間發生衝突,朝廷的公卿亦分為支持二條天皇的親政派和支持後白河上皇的院政派。1161年,憲仁親王出生,二條天皇發現後白河上皇陰謀立憲仁為太子,將院政派的平時忠、平教盛、藤原成親、藤原信隆等人罷官職,並廢止了上皇的院政。1165年,二條天皇傳位給自己的兒子六條天皇(1165-1168年),不久駕崩。由於六條天皇生母地位不高導致政局不穩定,院政派勢力再次抬頭,原先支持二條天皇親政的平清盛,在其正室平時子的異母妹妹平滋子與後白河上皇生下高倉天皇後,便期望高倉天皇能夠繼承皇位,逐漸向後白河上皇靠攏。在平清盛等人的支持下,後白河上皇趁機冊立憲仁親王為皇太子;並於次年攝政近衛基實去世之後將親政派排擠出朝廷。1168年在後白河上皇的主導下,六條天皇禪位給了憲仁親王,是為高倉天皇(1168-1180年),後白河上皇重新掌權。

作為貴族政治的傳統,平清盛則將女兒平德子嫁給高倉天皇作為皇后,使自己成為天皇的外戚。平德子產下的皇子成為日後的安德天皇(1180-1185年)。另一個女兒平盛子則嫁給攝關家藤原忠通的兒子藤原基實,並且以此為始,讓許多子女和有權有勢的公家貴族階級聯姻,巧妙地透過政治婚姻的手段擴大自己的勢力。1180年清盛更迫使高倉天皇讓位給平德子產下的皇子--安德天皇,清盛因而成為天皇外祖父,平氏政權達到顛峰,控制全國一半以上地方的地頭及國守護人,[8]平氏一族獨占朝中的重要官職;在全國各地擁有多達五百多座莊園,甚至因為推動宋日貿易而賺取暴利。

平安初期的中央文化受唐朝的強烈影响,桓武天皇以模仿中國皇帝的儀矩,塑造自身的崇高地位,包括仿效中国皇帝舉行郊祀天地的儀式。在平安前期,唐風文化盛行,直到9世紀末廢止遣唐使為止,唐風文化在日本始終作為主流文化,被稱為弘仁・貞觀文化,為日本文化史最後的唐風盛行時期。隨著唐朝衰落,遣唐使派遣停止,將唐風文化與日本元素融合的國風文化繼之而起。

平安中期地方治安動盪,使人民對現世失望,佛教的末法思想浸透於民衆之間,形成追求往生極樂淨土的淨土思想。日本淨土信仰最初依附於天台、真言二宗。847年圓仁從唐朝求法歸來。在唐期間,他曾於五台山修習盛行於唐的法照「五會念佛」(在日本亦稱為引聲念佛),851年,圓仁首次在比睿山將五台山念佛三昧之法導入先前最澄傳入的常行三昧,並傳諸弟子,構造了天台淨土宗的思想、理論體系。平安時代末期僧人法然原係天台宗僧人,發現「信願念佛」法門,創立日本淨土宗,這使得淨土信仰在日本擺脫了「寓宗」的形式,正式以獨立的姿態與佛教各派並列。法然開宗創教,偏依中國初唐善導大師,因此尊奉其為淨土宗高祖。和中國淨土宗不同的是,日本淨土宗嚴格地排除淨土思想以外的任何佛教思想, 即便是法然出身的天台宗思想也不例外。

源氏物語[编辑]

世界上最早的長篇寫實小說,描寫平安時代人物「光源氏」,對於平安時代貴族的男女情事,服裝器物,日常生活等等有深刻的描述,代表日本古典文學的高峰。

平安前期,赴唐留學的空海(弘法大師)與最澄(傳道大師)從中國返國,帶回許多密教畫與白描的圖像,而日本國內也開始有了許多密教的繪畫與雕刻。「高雄曼荼羅」與「竜猛.竜智圖」是日本密教繪畫最早期的例子。密教造像的特點是多面多壁與憤怒像。到9世紀後半,有使用朱色,群青與黃色等豐富色彩的「傳真言院曼荼羅」具唐末的特色。佛像雕刻方面盛行一木造與木心乾漆造,衣紋線較前代自然,並且較有體積感。重要的文物有:金剛界胎藏界曼荼羅,僧形八幡神,藥師如來像,如意輪觀音像...等。

平安後期時,財富與權力集中於貴族(藤原氏),因此美術發展成傾向迎合貴族的喜好。此時盛行唐繪與紀錄日本風俗的大和繪,繪畫以中國詩為動機的「山水屏風」可見情感豐富描繪細膩的春景。此時人們開始相信末法之世,追求極樂淨土,祈願阿彌陀的救濟,於是貴族開始造寺造佛與華麗的經卷,開啟了淨土教美術,平等院則是藤原賴通將別莊改建成寺廟,為和樣建築,裡面的鳳凰堂安置了一尊阿彌陀如來像,是以佛師.定朝發明的多木造製成,平安後期開始了和樣(典型日本),白河院的院政政治促使和樣化的成熟,纖細化,最後此時期開始有了物語繪卷,最著名的是源氏物語繪卷,以「吹拔屋台」與「引木鉤鼻」的手法繪製,還有以民間傳說的教訓為題材的信貴山緣起繪…等。作品的部分,若是一木造的作品,較無平安前期的體積感,怒臉也相較前期和藹許多,溫和,細膩是此時期的特點,佛像相較前期也較無起伏並且具有強烈的左右對稱,工藝更加精細。重要的文物有:山水屏風,平等院鳳凰堂阿彌陀如來像,久能四經,平家納經,源氏物語繪卷,餓鬼草紙,地獄草紙…等。

建築:寢殿造

衣裝:束带、十二單

對外關係[编辑]

與中國關係[编辑]

與唐朝關係[编辑]

平安時代的中日關係,前期以官方的遣唐使主,平安時代的遣唐使共派遣兩次,分別在804年(唐貞元20年、日本延曆23年),和838年(唐開成3年、日本承和5年)。804年桓武天皇以藤原葛野麻呂為遣唐大使,石川道益為副使入唐,留學生橘逸勢、學僧空海、最澄從之。到唐福州長溪縣,州縣吏疑其無符印責之。葛野麻呂贈書福州,云:「…竹符銅契,本備姧詐;世淳人質,文契何用。是故我國淳樸已降,常事好鄰,所獻信物,不用印書,所遣使人,無有姧偽…」,十一月,至長安城,謁唐主。隔年秋,葛野麻呂與最澄俱歸,上奏唐朝局勢曰:「…唐國內迫節度使,外畏吐蕃,京師騷擾,無暫休息。…」。[10]

834年,仁明天皇以參議左大辨藤原常嗣為大使,彈正少弼小野篁為副使。836年常嗣等出發,遭風而還,修船舶。837年,遣唐第一舶賜號太平良,授從五位下。838年夏,常嗣乘第一舶往唐。副使小野篁稱病不往。839年秋,常嗣歸,此為最後一次遣唐使出使。894年五月,黃巢之亂後,唐温州刺史朱褒,遣人傳信日本,日本誤為唐使,擬派菅原道真等回使,然道真以大唐凋弊為由,諫停遣唐使,經公卿、博士議論後,遂於隔年,罷遣使之計畫。五代時,割據浙江之吳越其國主錢弘俶好佛,與藤原實賴有私人往來。[11]

另外唐朝亦有渡海至日本之商人,從事唐日貿易,事可見於德川光圀《大日本史》,如:819年(弘仁十年),唐越湘人周光朝、言升則等乘新羅船來;849年(嘉祥二年),唐商舶至太宰府;866年(貞觀八年),唐商張言等四十一人至太宰府;874年,唐商崔岌等三十六人至太宰府;876年,楊清等三十一人至荒津;877年(元慶元年),唐商崔鐸等六十三人至筑前。[10]可見至唐末唐日之貿易已有一定規模。

與宋朝關係[编辑]

遣唐使使停止之後,日本與中國的官方往來減少,但民間商貿往來卻越來越頻繁,宋日貿易延續唐日貿易的基礎,宋朝成立後不久為振興貿易在各地設置市舶司,與高麗、日本、南洋和南亞等發展貿易。日本則從唐代開始就在大宰府監督下進行貿易,只允許僧人與商人出航,在筑紫(現今福岡)設鴻臚館,負責處理商人的接待、交易,當時宋商多行至博多與越前敦賀作交易。日本方面亦有前往宋朝(始於北宋)的商人、僧侶。中國方面主要據點為明州(今浙江寧波)。當時日本輸入宋錢、陶瓷器、絹織物、書籍、文具、薬品、絵画等美術品、香料。日本輸出銅、金、銀、硫黄等礦物、木材、日本刀、漆器等工芸品。日本輸的宋銭,促進日本社会的貨幣利用,佛教經籍的輸入影響鎌倉佛教的發展。不過宋錢(宋鑄造的銅錢)的大量流入也導致通貨膨脹,引發日本社會的不安定。而大量同錢外流也使宋朝宣布禁止銅錢輸出。

平清盛的父親,越前守守平忠盛得到肥前國神崎莊的領地,掌握宋日貿易兩個最重要的港口易,將外來的貨品進獻給上皇,獲院得近臣的地位。平氏政權成立後,平氏輸出其控制下的伊勢出產的水銀。1158年,平清盛在博多築建人工港,大力發展貿易,並驅逐寺院與神社等勢力,掌握了瀨戶內海的航路。1173年,更擴建福原的外港大輪田泊(即今神戶港)。

1077年(宋熙寧10年、日本承曆元年),日本附宋商孫忠,贈宋主六丈絹二百疋、水銀五千兩。隔年,宋商孫吉持牒至太宰府。牒曰:「賜日本國太宰府令藤原經平。」,1080年,孫忠獻織物,由於宋國履獻信物,廷議以為宋國通聘久絕,而比年累至,情偽不可,然《宋史‧日本傳》未記載宋朝皇帝獻禮日本,日本史料亦未見日本朝貢宋朝。[12][13]可見所謂宋朝牒文或地方政府所發,或商人偽造,雙方均將商人所帶商品,誤為供品、獻禮。

1170年(宋乾道6年,日本嘉應2年),有南宋商人至平清盛福原莊,後白河法皇臨覽焉。時人譏之,謂:「延喜以來,未曾有此事也。」,1172年(宋乾道8年,日本承安2年),宋國奉書并信物,廷議以謂書辭無禮,宜拒絕之。後白河法皇不聽。隔年,贈書及染革三十張、沙金一百兩給予宋朝,打開宋日「公式」貿易,即南宋明州地方長官,與日本平氏政權的貿易往來,這是一項煞費苦心的特殊措施,但符合兩國的政治需求。

與朝鮮半島關係[编辑]

在奈良時代,8世紀中期以後新羅不願再以朝貢的形式與日本往來,日本卻一直視新羅為蕃國、朝貢國,[14]導致兩國外交衝突。752年,發生日本遣唐使大伴古麻呂與新羅使者爭奪席次的事件。同年日本遣新羅使到達新羅後,被認為傲慢無禮,未得見王(景德王)而歸(三國史記)。[15]759年日本太政大臣藤原仲麻呂聯合渤海國,準備了軍船394艘和四萬零七百人的軍隊,準備遠征新羅,[16]但此計畫因其與孝謙天皇不和及渤海方面情況有變等原因而流產。[17][18]。此後8世紀中後期,朝鮮半島呈現渤海國與新羅南北對立局勢,日本與新羅亦關係緊張,799年桓武天皇下令廢止遣新羅使。[19]不過此後為探問遣唐使的消息,日本曾數次向新羅送出使者,但並非正式出使。

803年(延曆22年)作為遣唐使的先遣,派遣齋部濱成出使新羅,此事可見於卜部兼直為濱成之子廣成所著《古語拾遺》所寫之識語[20],另外三國史記記載:「(哀莊王四年,803年,秋七月)與日本國,交聘結好。」、「(哀莊王五年)夏五月,日本國遣使,進黄金三百兩。」、「(哀莊王)七年,春三月,日本國使至」,「九年,春二月,日本國使至,王厚禮待之。」[21],不過日本方面僅記載,日本於804年遣使新羅,探訪失蹤之遣唐使船之事[22]。其餘者一般均認為是大宰府或國司的官吏為經營貿易,冒稱「日本 使」至新羅。而新羅為滿足自身的大國意識,雖知其非正式使節,但仍以使節之禮迎之。[14]

今遣使修聘巨唐。海晏當時,雖知利涉,風濤或變,猶慮非常。脫有使船漂著彼境,則扶之送過,不俾滯遏。

——德川光圀,大日本史 卷之二百卅三 列傳第一百六十 諸蕃二

即「日本將遣使大唐,如今海上平靜,雖知使船應能順利抵達,但風浪恐變,非常之事仍甚憂慮,假若有使傳至你們境內,請協助送至大唐,不要阻遏。」但三津畏怯失職,至新羅言:「通好修聘。」新羅疑與官牒意旨不符,再三詰問,三津不能分疏。新羅遂牒日本曰:

「紀三津詐稱朝聘,...三津狀稱:『奉承王命,專來通好。』及開函覽牒,但云:『修聘巨唐,脫有使船漂著彼境,則扶之送過,無俾滯遏。』者。主司再發專使詰問,口與牒虛實莫辨。...島嶼之人,東西窺利,偷學宮印,假公牒,...,逞貨泉之遊。...。所司再三請以政刑章用,但姦類,主司務存大體,舍過責功,恕小人荒迫之罪,申大國寬弘之理,...,給過海程糧,放還本國請處分。」

——藤原良房、藤原良相、伴善男 ,續日本後紀 卷第五

即稱三津為偽使,假借通使之名,為為商貿攫取利益但,新羅乃大國,願寬恕小人之罪。由於日本一直以來視新羅為蕃國、朝貢國[23],但新羅不認為自己是像日本朝貢。[14]對於新羅自稱「大國」,稱日使為「小人」,日本極為不滿,自此不再遣使新羅。841年(承和六年),新羅清海鎮大使張保皋,遣使獻方物。843年,日本以張保皐為外藩之臣,私貢方物,不合舊規,應儘早使其返國。此後日本與新羅官方不再有所往來。922年(延喜22年),後百濟的甄萱,遣使到對馬,日本又以之為私貢方物,拒絕與之往來。[24]929年(延長七年),甄萱遣使再至日本,日本仍未與往來。[25]

除了官方往來之外,日本與新羅亦有民間商業往來,另外由於平安時期新羅處於國內動盪不安之下代(780-935年),因此許多新羅人渡海至日本躲避動亂。842年,太宰府以「新羅朝貢」有窺伺國情之意,且新羅動亂恐連即日本,奏請凡新羅人來,勿令入境。但日本中央以「德澤洎遠,外藩歸化,專禁入境,事似不仁。」為由,決定不禁商賈往來與歸化者,允許商人前來貿易,但應儘速使之歸國。[26]不過新羅動盪之下,亦有入海為寇者,其中騷擾日本沿海者,即為韓寇,日本稱為「新羅の入寇」,其記載常見於日本史書,雖然日本與新羅均動員,清掃海寇,但均未能剿滅,歸化日本的新羅人,在日本發生動亂之事件亦曾發生。不過朝鮮半島的史料卻沒有韓寇之記載,反而有日本倭寇(不是13-16世紀的倭寇)騷擾新羅之紀錄。

918年高麗太祖王建建立高麗,935年高麗太祖統一朝鮮半島,937年(承平七年)高麗便遣使欲與日本往來,但日本仍視高麗為蕃國,不願與高麗平等往來。兩國最重要之衝突仍為對馬海峽的海盜問題。997年(長德3年),發生高麗人襲擊九州島,範圍從對馬島直到薩摩、大隅,海盜燒掠民家、財物,以及約300名百姓,由於受害範圍極大,被認為有奄美群島的原住民參與其中,日本史稱此事件為「長徳の入寇」。1019年(寬仁三年)發生另一起海盜事件,即刀伊入寇,1019年女真族海盜入侵日本對馬島、壹岐島和北九州地區的事件,被日本俘虜的成員有高麗人,日本人懷疑他們是女真海盜的同夥。7月7日,赴高麗的對馬判官代長嶺諸近歸國後,才被消除了嫌疑。之後,高麗水軍在元山海域一帶擊敗了女真海盜,救出了被俘的270名日本人,以鄭子良為「虜人送使」,將這些人送還日本[27]。日本與高麗往來主要是民間商業來往,外交往來透過對馬國或大宰府,商業貿易也由大宰府管理,日本中央不直接與外國接觸。

其他對外關係[编辑]

與渤海國關係[编辑]

渤海國是公元698年到926年間以靺鞨族人的粟末部人為主體民族的君主制、多民族政權,其日本外交關係親密,文化、貿易交流頻繁,日本為了聯合渤海國對抗新羅,並視渤海國為日本藩國,727年(神龜四年),渤海首次向日本派出使團,759年日本太政大臣藤原仲麻呂聯合渤海國,準備遠征新羅,但此計畫因其與孝謙天皇不和及渤海方面情況有變等原因而流產。8世紀中期以後,渤海國與唐朝的關係好轉,因而渤海國對日關係開始轉向以貿易為主,但外交往來仍一直持續到926年渤海國被遼國所滅為止。期間渤海國34次派使團到日本。日本也曾13次派使團到靺鞨。

蝦夷、隼人[编辑]

隼人是古代日本南九州地區的原住民,「隼人」一詞最早出現於平安時代,在之前的史料中沒有記載。而同為九州地區原住民的熊襲,在《日本書紀》的日本武尊相關故事中曾多次出現,但到了平安時代就消失了。因此有人認為隼人是平安時代對九州熊襲原住民的稱呼。奈良時代時日本勢力便進入南九州,此後「隼人」成為律令制下的一個基本的官職名稱,屬於兵部省的隼人司,執掌管理隼人。另外因為隼人剽悍尚武,因此在日本文化中,隼人成為了「剽悍尚武的武士」的代名詞。

琉球群島[编辑]

琉球群島在日本史書中首次記載,出現於飛鳥時代,『日本書紀』在657年(齊明天皇3年)稱奄美群島為「海見嶋」。在奈良時代,日本便與琉球群島有商貿往來,平安時代仍持續進行,主要交易物品為夜光蠑螺的貝殼,以作為螺钿裝飾的原料,與琉球群島的貿易往來被稱為「貝の道」。10世紀左右,九州太宰府加強了對奄美群島的貢品要求,導致奄美群島的原住民報復性劫掠九州西南沿海,隔年太宰府發兵攻打「貴駕島」,即今日喜界島。在10世紀以後九州博多成為日本與中國、朝鮮、琉球群島貿易的重要據點,太宰府掌控、管理對外貿易,琉球群島也因為國際貿易興盛,社會發展進入御城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