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姓名與人相同、不雅、特殊原因或其他原因之需要申請更改姓名或更正本名,以保障當事人權益,正確戶籍資料 承辦單位:任一戶政事務所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14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依法均須向司法等相關機關查證有無犯罪紀錄,如有姓名條例第15條規定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 變更姓名登記申請條件: 一、本人。 二、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由法定代理人辦理。 申請方式:臨櫃。 變更姓名登記 發布單位:內政部戶政司 服務內容 申請條件:
申辦流程 至戶所隨到隨辦。 應備物品
作業天數 當日完成 聯絡窗口 請洽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 下載臨櫃申請表單 滿意度調查 你對此服務的說明滿意嗎? 滿意 普通 不滿意 請勾選不滿意原因:
如您對此服務欲提供意見,歡迎使用客服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客服電話:(02)21927111(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8:30AM~6PM) 未成年子女改名,應由法定代理人申請辦理,未到場的法代一方得出具同意書由另一方申辦,未成年本人毋需到埸。請攜帶申辦人及未成年子女的身分證、戶口名簿,至全國任一戶所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