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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憑證是什麼?
債權憑證是一種「證明債權存在」的文件,當債權人取得對債務人的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時,若債務人名下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法院就應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 拿到債權憑證後,只要未來債務人有新增加的、可供強制執行的財產時,債權人即可以債權憑證作為執行名義,去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 債權憑證的時效多長?依據原本聲請強制執行時的執行名義不同,其所核發的債權憑證時效也會有所不同: 1. 以支票聲請支付命令以支票為基礎聲請的支付命令作為執行名義,其債權憑證的時效為 1 年(票據法§ 22 第 1 項後段)。 2. 以本票裁定聲請支付命令以支票為基礎聲請的本票裁定作為執行名義,其債權憑證的時效為 3 年(票據法§ 22 第 1 項中段)。 3. 其他執行名義(如:確定判決⋯⋯等等)若是支票及本票以外的其他執行名義,債權憑證的時效為 5 年(民法§ 137 第 3 項)。 若是債權憑證的時效屆至,債務人還未還錢,就必須再向原本發給債權憑證的法院聲請換發新的債權憑證,才能確保債權憑證的效力。 債權憑證怎麼聲請?依強制執行法§ 27 第 1、2 項規定,若債務人沒有財產可供強制執行、或是財產的數額不足以清償完所有債務,則債權人就可以具狀向法院聲請核發債權憑證,民事聲請核發債權憑證狀的範本可至司法院官網下載。 除此之外,依強制執行法§ 28-3 規定,聲請債權憑證時,還需繳納執行費用新台幣 1,000 元,但可折抵未來真正為強制執行時的執行費用,而若真正為強制執行的費用本來就小於 1,000 元,就只需繳納實際上所需的數額即可。 讓法律人 APP 幫你實現「法律用語隨手查自由」!不論是債權憑證、強制執行、矧、上訴⋯⋯免費的法律人 APP 收錄並定期更新超過 10,000 部全國法規、釋字、判例、座談、大法庭和法律用語!一站搞定你的搜索需求,再也不用開多個瀏覽器分頁了! 結語:本文介紹了債權憑證的定義、聲請的方式和費用,以及債權憑證的時效,希望能幫助大家對債權憑證和強制執行相關的規定有更多了解。由法院開立的「債權憑證」可以保障債權人的權力,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要求還錢。 不過債權憑證的時效有多久呢?會過期嗎?如何取得債權憑證?申請流程?這篇通通幫你整理好,債權憑證必看懶人包! 「債權憑證」作為一種債務憑證,由法院所開立,可以保障債權人的權力,向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要求還錢。 常見的案例是,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或本票裁定後,強制執行欲把賒欠的債務討還回來,然而債務人無法一次還清所有債務時,面對剩下的欠款,債權人必須用法院所開立的債權憑證,未來若發現債務人有能力可還款,便可要求法院繼續強制執行,追討欠款。 向法院提出申請的動作在法律上為「聲請」,以下就為大家簡單介紹債權憑證的聲請流程! 根據《強制執行法》第 27 條之 2 : 根據上述引用的法條可以得知,「債權憑證」並不是額外聲請取得,而是債權人取得執行名義(例如:本票裁定、支付命令或勝訴判決)後,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而倘若債務人無法立即還清,法院便會結案,並給予債權人「債權憑證」,未來債務人若有錢時可再拿債權憑證強制執行。 可以注意到的是,上述對於可再追討欠款的限期並未明文標示,只說「債務人若有錢時可以債權憑證強制執行」。 然而對於可強制執行的時間並不能保證,也因此需要定期更換債權憑證,以保障憑證期限。 債權憑證的優點之一,是使得「債權時效得以重新計算」,只要債務人有財產,便可以隨時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而債權人記得需要定期換發債權憑證,以免債務人待債權憑證過期後抗告,甚至拒絕還錢! 債權憑證換發債權憑證換發時效債權憑證更換時間與時效都不一樣,依照「支付命令」、「本票裁定」或其他執行名義而定:
換發債權憑證應備文件更換債權憑證時,如果當初已繳執行費,提出債權憑證換發聲請時,就不需要另外付錢了,準備好相關文件即可:
換發債權憑證流程
債權憑證轉讓先說重點,債權是可以轉讓的喔!根據《民法》第 294 條第 1 項:「債權人得將債權讓與第三人……」,除了以下三種狀況是「不允許轉讓」的:
若確定要將債權轉讓,有義務必須通知債務人債權轉讓,可以寄存證信函告知。此外,債權轉讓時必須告知第三人關於債權的全部情形,必須準備債權憑證、債權讓與契約書等資料証明。 以上就是貸款通為大家整理的【債權憑證懶人包】先在這邊預祝大家都能順利追回欠款啦,有任何法律上的問題,請直接向律師詢問,如有更多資金上的需求也歡迎透過線上免費客服來諮詢! 注意:合法的貸款公司在撥款前是不會跟你收取任何費用的。合法的貸款公司在對保前是不會需要你的身分證證件的也不需提供存摺培養進出記錄的。 有更多負債整合問題想諮詢該怎麼做?注意:合法的貸款公司在撥款前是不會跟你收取任何費用的。 貸款通賴長森 提供銀行貸款代辦、民間貸款、另提供房屋二胎、土地二胎、民間二胎、民間信貸、農地貸款、持分房屋土地貸款、土地貸款、建地貸款,也可針對轉貸降息、代償高利貸協助有資金需求的個人或是企業進行免費貸款評估諮詢!請洽賴經理手機0975-751798 最新文章好不容易打贏官司,聲請強制執行卻只拿到一張債權憑證?債權憑證是什麼?有什麼用?以上問題的答案,通通整理在本文裡,讓你輕鬆了解債權憑證,不用拿去當壁紙!看完還有其他疑問的話,本文還附有免費法律諮詢服務可以利用喔! 一、什麼是債權憑證 ?所謂債權憑證,是指債務人欠債的證明,當債權人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但債務人身上並無財產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時候,法院就會核發債權憑證給債權人,用來取代原本聲請強制執行的文件(也就是執行名義),同時延長債權的時效,讓債權人之後查到債務人財產後,可以再次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讓債務人清償債務。 二、如何取得債權憑證 ?如上所說,法院核發債權憑證的原因是債務人無財產或財產不足以清償債務,所以債權人只要遵照一般的強制執行的流程聲請即可: 1. 調查債務人財產(可持執行名義到國稅局查詢債務人的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歸屬清單); 但若債權人因為時效或其他原因,想直接請法院換發債權憑證的話,程序會更加簡便,只要準備以下四樣就可以向債務人所在的法院聲請了: 1. 執行名義(例如支付命令、本票裁定、確定判決等) 三、債權憑證的時效(一)債權憑證的時效有多長?如上所說,債權憑證的另一個功能是讓原本的債權時效重新計算,延長債權的時效,但依照執行名義的不同,債權憑證的時效長短也有所不同,尤其是支付命令在民國104年修法後,已不再有與確定判決同一的效力,因此須依照原本的請求權計算時效。 常見的執行名義時效如下:
(二)債權憑證的時效快到了該怎麼辦?當債權憑證的時效快到了但我們還是查不到債務人財產的時候,我們要再次向法院聲請換發債權憑證,經法院換發債權憑證後,債權憑證的時效就會再次重新計算。 (三)債權憑證過期了會怎麼樣嗎?若債權人疏於換發債權憑證,導致債權憑證的時效過期的話,債務人就可以拒絕還款,或於強制執行階段提出債務人異議之訴,債權人就沒有辦法再請債務人還錢了。 (四)換發債權憑證需要費用嗎?單純換發債權憑證的話,是不需要再次繳費的,但如果是之前只有單純換發債權憑證,而這次查到債務人有財產,想要執行債務人財產的話,就要再繳交執行金額的千分之八給法院作為強制執行的聲請費用,等執行到債務人財產後,再從債務人的財產中扣除。 四、免費法律諮詢以上是關於債權憑證的常見問答及相關資訊,如果對於債權憑證還有疑問,可以點選下方按鍵,到法律圈免費法律諮詢,也可以利用預約諮詢服務,自由選擇想諮詢的律師,讓你在家就能與律師一對一諮詢,獲得最專業的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