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復康巴士收費標準

第一條

  本標準依規費法第十條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行駛範圍為臺南市,必要時得延長之。

第三條

  申請使用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應依本標準規定繳
  納使用規費。收費標準表如附表。

附表-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收費表


第四條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對象: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民眾(以設籍或實際居住本市者為優先)。
  二、身心障礙者家屬或必要之陪伴者一人。
  三、立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及團體。
  四、其他辦理活動有接送身心障礙者之必要者。

第五條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項目:
  一、身心障礙者就醫、就養之交通接送服務。
  二、無障礙福利之家附設診所就醫復健交通服務。
  三、本市區域內之醫院定點交通服務。

第六條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以需乘坐輪椅之身心障礙者為優先服務對象。

第七條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預約服務流程:
  一、預約方式:以預約專線電話或直接至受理單位(臺南市無障礙福利
      之家)洽詢申請。
  二、預約時間:用車前三至五個工作天,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三十
      分至十二時及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國定假日及星期六
      、星期日休息)
  三、申請步驟:
    (一)以電話或親至受理單位(臺南市無障礙福利之家)申請。
    (二)服務中心確認訂車事宜。
    (三)預約成功後,應於預定時間前五分鐘至約定地點等候,如乘客
          超過原預約時間五分鐘後,仍未至約定乘車地點,為免影響其
          他身心障礙者接送權益,不再等候。

第八條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時間:
  一、個人交通接送服務: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
      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國定假日及星期六、星期日休息)
  二、團體交通接送服務:
    (一)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五時(週一至週五以限借一
          部為原則)。
    (二)國定假日及星期六、星期日:依申請預約時間辦理。

第九條

  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取消預約服務方式:
  一、預約後若因故需取消服務時,最遲應於預定乘車時間前一日,透過
      預約專線電話或親至櫃臺辦理取消服務。
  二、預約後若因故無法搭乘,且未依規定辦理取消服務,自乘車日起停
      派三十日之服務,並電話告知預約服務之身心障礙者或其家人,確
      保有效分配公共資源。

第十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201002161739臺南市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交通接送服務收費表(下)

服務對象

收費標準

備註

本市身心障礙者

1.市區(單程)未滿五公里收費一百元;五公里以上,十公里以下收費二百元,逾十公里者,每增加一公里加收十元(未滿一公里以一公里計)

2.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免費。

3.中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半價優待。

1.載送期間所需之停車費、過路費用由使用者自行負擔。

2.本收費標準須依身心障礙者搭乘起訖點為計算基準。

本市身心障礙者家屬或陪伴者

1.市區內每次(單程)一位陪伴者免費,增加第二位陪伴者加收新臺幣五十元整

2.中低及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之必要陪伴者一人免費。

本市立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其他辦理活動有接送身心障礙者之必要者

車輛保養費:每日新臺幣壹仟元整。

油料費:每公里五元(依車程里程數計算)。

司機加班費:每日新臺幣柒佰陸拾元;半日新臺幣參佰捌拾元。超過一小時以玖拾伍元計,超過三小時以半日計。

本市無障礙福利之家附設診所就醫復健服務者(含家屬或陪伴者)

1.市區五公里以內每次(含來回)新臺幣伍拾元整、每增加一公里加收十元(依車程里程數計算)。

2.中低及低收入戶之身心障礙者或必要陪伴者一人免費。

本市無障礙福利之家照顧服務使用者(含家屬或陪伴者)

免費。

台南復康巴士收費標準

台南復康巴士收費標準

    台南復康巴士收費標準

台南復康巴士收費標準

南市府針對免徵汽車牌照稅的身障者搭復康巴士從明年起要全額自費,地方議員批評市府新制度不合情理,要求再檢討。(圖:模擬畫面,與本案當事人無關,記者王俊忠攝)

2015/12/15 17:50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南市明年一月起將實施新的復康巴士收費制度,有申請免繳汽車牌照稅的身障者,下個月搭復康巴士需比照計程車費率全額自費,許多有搭復康巴士的身障者最近都接獲此告知單。市議員邱莉莉表示,身障者免繳汽車牌照稅是法定權益,社會局以福利重疊為由排除身障者搭復康巴士的補助,甚至還讓身障者比一般人使用復康巴士付更高額的費用,新收費辦法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精神,要求社會局再審慎評估。

邱莉莉表示,社會局的說法是目前南市雖已有135輛復康巴士,但因利用者眾多,導致部分申請者須排隊等候。據社會局分析,南市現有八成復康巴士使用者都是屬於有申請牌照稅免徵的身障者,為避免福利重疊性,才調整收費制度,希望社福資源更公平分配,但思慮不周全的政策讓部分經濟狀況本就困窘的身障者,生活更加雪上加霜,有搭復康巴士就醫需求的身障者,每月可能增加幾千元交通費負擔。

她指出,復康巴士政策起始是基於服務就醫不方便者需求而來,身障者原本是最多使用需求的族群,社會局強調復康巴士使用者多為免徵牌照稅的身障者是福利重疊,這是倒果為因,免徵牌照稅是身障者的法定權益,南市9萬4千名身障者有5萬7千件牌照稅免繳申請案,何況今年已實施2400CC排氣量以下自小客車才能申請免繳牌照稅,已在牌照稅免繳的浮濫申請做一次把關,現在社會局再以此限縮權益,有違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七十一條「政府應對身心障礙者依需求評估提供經費補助的精神」。

邱莉莉強調,有的身障者申請免繳牌照稅的車輛在就醫需求時不一定有「司機」,社會局明知身障者是復康巴士需求最高的一群,新收費辦法等於逼迫這些人減少就醫次數或增加就醫費用做選擇,要解決復康巴士寡占使用應從特定機構著手,不應只拿居家使用者開刀;新制下一般市民使用只收三分之一費用,行動不便的身障者卻被要求全額自費,實在不合情理,社會局應評估是否讓「已辦理免徵牌照稅者」搭復康巴士比照一般戶收費,否則衝擊過大勢必引發後遺症。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