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在规模、设立方式、管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因此适合不同需求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形式时,应考虑发起人的财产能力、经营能力、长远需求。 总体特点上,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规模较小、私密性高的公司形式,保护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是人合性与资合性的结合,公司运营上具有灵活性,其设立、运作步骤简单; 股份有限公司则规模庞大,公众性强,通过发行股票融资,往往股东人数众多,公司的决策也按持股票数量掌握话语权,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出于保护公众的目的,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都更严格、更复杂。两种公司形式具体差异表现在: 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里,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比例来表示,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比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一票表决权。 2、设立方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也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得上市。设立流程为 :订立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方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金并上市融资,但设立流程比较复杂:订立公司章程——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立大会——设立登记。 3、股东人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人,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人,股东人数无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4、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自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目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广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行细则。 5、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比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一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高,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而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用外部独立董事。 6、股权转让与股权的流动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出资额。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过半数股东同意,因而股权的流动性差,变现能力弱;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上市公司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 7、社会公开: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向股东公开,供其查阅,无须对外公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上市公司要通过公共媒体向公众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更难操作,公司财务状况也难于保密,更容易涉及信息披露、内幕交易等问题。 此条目的主要贡献者与本条目所宣扬的内容可能存在利益冲突。
(2020年8月2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英语:SANY Heavy Industry Co.,
Ltd;上交所:600031;简称三一重工),是一家由三一集团于1994年创立于湖南的住建方面的重型机械与混凝土公司,2003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1年7月,三一重工以215.84亿美元的市值被英国《金融时报》评选为全球市值500强;[2] 2012年1月,三一重工收购德国混凝土品牌普茨迈斯特(Putzmeister)。[3] 2012年11月30日,三一重工宣布,因规避恶性竞争而将公司总部和管理团队迁往北京昌平回龙观镇,工厂仍留湖南。[4][5] 起诉奥巴马编辑2014年7月16日,美国东部时间7月15日上午,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做出判决,称美国总统奥巴马和美国外国在美投资委员会(CFIUS)叫停三一重工子公司罗尔斯公司(RALLS)在美建设风力发电场的计划一事违反程序正义。这是中国公司首次发起类似起诉并获得胜利。[6] 参考文献编辑
外部链接编辑维基共享资源中相关的多媒体资源:三一重工
坐标:40°05′50″N 116°17′56″E / 40.097311°N 116.298855°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