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 滿 三 個 月 離職 薪水

員工到離職時,除了薪水計算要注意,勞健保退保、轉出的時間點也是,以免影響到保險費用計算。雇主沒有在員工離職日當天退保,比如提早退保的話,將會影響到員工保險效力,如果員工有損失也需要由雇主負責賠償!以下分享有關破月薪資計算、勞健保退保方式,透過3個常見QA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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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月離職薪資計算方式

Q1、破月薪資的意思?

破月是指不足一個月的薪資計算方式(未足月薪資),因為一年當中有大小月,大月為31日、小月為30日,而2月份會遇到28、29日,當新進員工月中「到職」,或是在職員工月中「離職」時,人資在計算薪水時都可能遇到這個問題。

Q2、破月薪資如何計算?

大小月薪資計算有不同嗎?這要看公司在勞工到職時有沒有和期約訂好月薪的計算方式是否因大小月天數不同有差別,但其實多數雇主並不會特別約定,在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就要回歸《民法》第123條規定,以每月30天,不分大小月的方式來計算破月薪資。也就是說員工一日工資都是一律除以30日來計算【月薪總額÷30日=一日工資】,又如果遇到破月到離職的情況,則最後實發薪水則再乘上員工實際在職班天數(包含例假日、休息日)【一日工資X破月者在職天數】,惟2月份較特別,因為月薪已經固定30天來計算,應按照在職天數再加上1(當2月為29日)、2天(當2月為28日)工資計算,才比較沒有爭議。

舉例1:新人妹月薪30,000元,在2022年1月16日離職,1月份在職天數總共為16天,則薪水為16,000元【1,000元X16日=16,000元】。

舉例2:新人妹月薪30,000元,在2022年2月16日離職,2月份在職天數總共為16天,則薪水為16,000元【1,000元X(16+2)日=18,000元】。

另外也要特別提醒雇主們,建議薪水用「加項計算」(依在職天數計算),因如果用「扣除法」(扣除不在職天數)來計算未足月薪資,恐怕會有少給的情形,而涉及違反《勞基法》第22條薪資應全額給付的規定,可罰2-100萬。

舉例:新人妹月薪30,000元,如果1月16日離職,B老闆應發給多少薪水才正確?

用加項計算:新人妹1月份在職天數(包含例假日、休息日的日曆天)為16天,薪資為16,000元【1,000元X16日=16,000元】。

用扣除法計算:新人妹1月16日離職,1月份共有15天不在職,薪資為15,000元【1,000元X(30-15)日=15,000元】。

上述扣除法比加項少了1,000元,而1月份薪資因以加項計算,發給新人妹16,000元才正確。

首頁 企業法令新知 員工離職時,薪水如何計算?4個常見錯誤提醒

「月薪制」是普遍雇主和勞工約定的薪資發放方式,到職時談好的薪水,原則上就是勞動契約的一部分,後續有沒有依照約定發給,除了是基本誠信問題,更是會涉及違法疑慮。

因此,公司中負責算薪水的人員除了需要特別細心,也應熟知法令規定,以免不小心多扣少給,即使算出來的金額少了一兩元,恐怕還是會違反薪水未全額給付的規定(勞基法§22),依法可罰2-100萬元。

未 滿 三 個 月 離職 薪水
【圖片授權 hugo_34/Shutterstock.com】

在職期間,薪水計算錯誤多可即時補救,然而員工離職時若是薪水算錯,聯繫處理上也較不容易。以下列出員工離職時,四個常見的薪水計算錯誤觀念(方式),請負責薪水的雇主、人事們要特別看清楚喔!

錯誤一:用「底薪、本薪」來計算離職薪水

許多公司會將月薪總額拆解成許多項目,例如:本薪、全勤獎金、交通補助、職務津貼、三節獎金等,而在人資領域中,這些項目又可區分為「固定薪資」與「變動薪資」,若雇主因為員工離職當月只做幾天,而只用底薪、本薪做計算離職薪水,恐怕會有少算薪資的可能。

正確做法應將固定薪資、經常性給與工資納入計算基準,因此,包含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不包含加班費)、每月固定發給的全勤獎金、職務津貼等都要列入計算。

舉例:小青到職時便和老闆談好薪資為「底薪為24,000元、交通津貼1,000元、職務津貼3,000元、年終獎金為全薪2個月」,假設小青預計做到11月底離職,特休也已休完,則可領11月份離職薪資為28,000元,雇主不能只給底薪24,000元。【算法:底薪24,000元+交通津貼1,000元+職務津貼3,000元=2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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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授權 fizkes/Shutterstock.com】

錯誤二:用「當月實際天數」換算1日薪水

這是雇主最常搞錯的地方,當員工離職當月只上了幾天班,雇主會用月薪除以「當月工作天數」再乘以在職天數計算出一天的薪資。但是,一年當中會碰到大月(31天)、小月(30天),甚至2月份還會遇到28、29天,是否還是要依照大小月實際天數來計算呢?

如果勞資雙方沒有特別約定計算方式,其實按照民法§123規定,不分大小月一律都是用月薪除以「30日」來算得一天工資,因此如果勞雇雙方沒有特別另外約定計算方式,應用30天來計算,也避免員工在2月份有請假時,雇主用扣除法來計算薪資,會有多扣薪的可能!

舉例:小薪領月薪30,000元,預計10月底離職,但在當月又請了10天事假,則10月份可領到薪水為20,000元。【算法:30,000元/30日=1,000元(1日工資),30,000元-(10日X1,000元)=20,000元】

錯誤三:員工離職不足月,只算工作天數的薪資就好了

有些公司單方面認為員工即將離職,只要算給員工實際有上班天數的薪資,不需要給員工休假日薪資;小編也常聽聞求職者抱怨新工作做了幾天不適合想換,但老闆最後只給付日薪,等於只計算了「上班日」的薪水,和當初談好給「月薪」不同。

正確來說,月薪制勞工的薪水包含了平日、休息日、例假日、法定休假日(國定假日),也就是即便遇到休假,員工當天沒有出勤,工資還是要照算,如果離職時雇主只用「工作天數」計算薪資將會少算,應該要用員工實際「在職天數」來計算。

舉例:小馬10月1日到職,老闆和他約定好薪水每月為36,000元,上班時間是週一到週五,休假日則為週六、日,且見紅就休(比照政府機關行事曆出勤)。然而,小馬突然因為母親生重病須辭去工作返鄉照顧母親,提出想要做到10月20日離職,則小馬離職時應可領到2,4000元。【算法:小馬10月份在職天數為20天,36,000元/30日=1,200元(1日工資),1,200元X20日=24,000元(不能扣除掉10月份所有週六、日、中秋、國慶日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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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授權 Mix and Match Studio Shutterstock.com】

錯誤四:員工離職預告日在休假日,可以將最後的休假日薪資扣除

月薪制勞工在休息日、例假日不需工作可照領薪資,因此員工如果預告離職日當天為休假日、國定假日,雇主也是要照常計算薪水,不能因此將假日薪資扣除,因為沒給休假日工資就等同於未給付全額薪資。如果雇主不同意員工假日離職,只能協商調整,但自請離職的決定權仍然在於勞工。

原則上,雇主要在員工離職當天辦理退保,但勞保局表示,員工離職日如果遇到週六、日、國定假日、紀念日等放假日,雇主可在放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上班日辦理退保。

舉例:小藍想離轉換跑道,向公司提10月底離職,而10月31日為公司休假日,即使如此公司還是要算當天薪水給他,而人資當日雖未上班無法辦理退保,最晚可於11月2日星期一進公司幫其退保。(我想你還喜歡:大小月天數不同,員工請事假薪水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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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ing

用心琢磨老闆和員工不同的思維,從中找到平衡點,讓勞資間的關係不再緊張 : )希望幫助勞工、企業都能認識自己的權利義務,讓勞動法令不再只是教條,而能實際落實在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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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燕鈴 0

回覆2021-04-14 16:15:16

您好我想問 我如果月薪24000,4/1開始上班中途因為4/2.3.4.5都遇到例假日就沒有上班 後來接著4/6上班到4/9辭職 那這樣我月薪算的話4/2-5.會是有薪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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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昌 0

回覆2020-08-29 20:38:20

正常沒有滿一個月都是月薪乘除30天

在乘你做的天數

24000/30=800*10=8000元這樣正常假日有錢阿

未 滿 三 個 月 離職 薪水

林忠穎 0

回覆2020-02-28 14:33:16

那如果3/2報到,這樣會不會不足月,因為3/1禮拜天算是休假,1號也無法報到!!

未 滿 三 個 月 離職 薪水

陳映瑄 10

回覆2020-02-05 15:58:00

但公司那邊說當初員工手冊上有規定不滿一個月的薪水要看當月幾天下去除~這樣有符合規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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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

回覆2020-02-03 16:31:30

民法第123條
稱月或年者,依曆計算。
月或年非連續計算者,每月為三十日,每年為三百六十五日。
這是每月不分大小月,都以30天計算的依據
因此,勞動 2字第 0960130677 號函
「平日每小時工資額」係以月薪總額除以30再除以8核計者
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4-1條第2項第1款第2目:
所定一日工資,為勞工之特別休假於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一日之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其為計月者,為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前最近一個月正常工作時間所得之工資除以三十所得之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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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映瑄 10

回覆2020-01-31 22:50:26

但我今天收到薪資單

一月的薪水是用24000/31後再乘於10天,這樣的算法有違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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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

回覆2020-01-31 11: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