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 北市 住宅區 使用 限制

住宅區開設餐館 要注意使用規模及樓層限制

城鄉發展月報第122期
撰文/林珈羽
圖片提供/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

不論是「六弄咖啡館」還是「貳樓廚房」,隱身住宅區巷弄內的咖啡廳及餐館,不但為附近居民提供了用餐、閒話家常的據點,也讓台灣特有的街道文化更為活絡,有利於形塑更豐富且方便的社區環境 ; 因此,在新北市住宅區除了作為住宅使用之外,也可以設置飲食店。

然而,為了確保住宅區的居住品質,避免餐館或咖啡廳可能產生的噪音、及油煙等污染,對周圍居民的生活造成負面影響,現行土地使用分區法令對於飲食店的使用規模及樓層均有所限制,除了使用面積不得超過300平方公尺,設置的樓層也僅限於建築物的一樓、二樓及地下一樓,除非是主要出入口面臨15公尺以上之道路,且經建築主管機關審查無礙居住安寧、公共安全及衛生的店家才能有條件放寬。

提醒各位餐飲業的頭家,準備開張前可以先上新北市政府建置的城鄉資訊服務網,或到各區公所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以確認設立地點是否位屬住宅區;若在住宅區開設餐館或咖啡廳,後續就算生意興隆有擴張的需求,也要配合提升公安消防設備,並注意使用規模、樓層的限制,不可擅自加蓋、無限擴張使用面積,以免衝擊周圍居民的生活品質並造成違規使用之情形,若被市府相關單位查到有違規使用的事實,涉及都市計畫法令部分,無論是承租人或是所有權人,視情節輕重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之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不可不慎。

新 北市 住宅區 使用 限制

【▲住宅區開設餐館(1)】

新 北市 住宅區 使用 限制

【▲住宅區開設餐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