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111年桃園市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計畫 111年6月24日府環空字第1110170983號公告修正 修正公告發布,本次修正摘要說明如下,修正計畫已上傳至「相關法規」提供下載查閱。
111.6.28發布 一、111年桃園市機車汰舊換新補助項目及金額表
註1:淘汰老舊機車者得依環保署「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規定及「廢機動車輛回收獎勵金數額及作業方式」至該署指定網站申請淘汰補助2,000元及回收獎勵金300元,淘汰後有購置電動機車者得依「淘汰老舊機車換購電動機車溫室氣體減量獎勵辦法」同意將汰舊換購電動機車之溫室氣體減量效益歸屬於環保署者,給予獎勵金1,000元/輛。 註2:購置電動機車者得依車款另向經濟部工業局申請補助新臺幣5,100元~7,000元,符合國產電池再加碼3,000元,各車款補助金額可洽電動機車產業網。 註3:「電動機車Easy購方案」另有限量14,000名,自111年1月1日起得免用振興券購車,符合補助資格者即可參加該方案。 註4:111年補助方案係以110年補助方案延長辦理,目前已受理補助數可參考「桃園低碳運具補助線上申辦審查系統」查詢(網址:https://tydeposs.cc/)。 二、補助期間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購車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以購車發票日為認定)。 四、申請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2年1月10日止(以本府環保局受理日期為認定)。 五、申請方式 請至「桃園市低碳運具補助線上申辦審查補助系統」提出申請(網址:https://tydeposs.cc/)。 六、申請資格(共通規定摘要)
七、應檢附資料 依本計畫第8條規定及所適用方案辦理。 八、連繫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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