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壓電塔影響範圍

住高壓電塔、變電所附近,容易得癌症?揭開「電磁波致癌」真相

201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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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電塔影響範圍

台灣自從解嚴以後,各式各樣的抗爭如雨後春筍般出現,但是抗爭總要有個主題,要是想不出題材的話也別擔心,俗話說得好:「抗爭有三寶:電波、電纜、核廢料。」只要掌握這三寶並且循環使用,總是可以巧妙地不沾政治立場又獲得穩定的新聞版面,甚至還可以自稱是「環保團體」,頂著愛台灣、愛鄉土之名,連什麼鍵盤戰神都得要怕你三分。不過對我來說,這些老愛進行汙名化的「環保團體」真的是讓人非常感冒,因為他們完全是嚴重地汙名化「環保」這兩個字。

日前,有媒體公布國內588座變電所的電磁波強度資訊,甚至指出「國際癌症研究署多年前已將電磁波列為可能致癌因子,過去也有研究指出住在高壓電輸配線附近的兒童,發生白血病或腦癌機率高於平均值」如此驚人的「科學證據」,還請台大「公衛系」教授背書,指稱「電磁波恐危害人體中樞神經、免疫及神經系統,輕者恐神經衰弱、頭暈頭痛,重者恐使白血球變少、生殖系統受影響」,最後自然是輔以一些「名字聽起來很故鄉土愛鄉親」的「環團」痛批政府把關不嚴、草菅人命作結。「國際組織的科學證據」加「台大教授背書」加「環保團體血淚控訴」,這是多完美的組合啊!要是我沒讀書的話都要跟著信了呢!

首先,國際癌症研究署前幾年所公布的可能致癌因子是誰?是無線電波,跟星巴克咖啡同等級,請問這跟高壓電塔有什麼關係?要是高壓電塔也能產生無線電波,那你們應該去拿諾貝爾獎啊!

此外,在國際癌症研究署所公佈的「致癌因子」中,所謂的「可能致癌因子」並不是「可能讓你致癌的意思」,請注意、注意、再注意,只有一級是「確定致癌因子」,也只有一級致癌因子才「有可能致癌」,請不要誤用、誤導至於高壓電塔會產生的超低頻輻射是歸在哪一個分類?答案是三級,也就是「無法歸類為致癌因子」連際癌症研究署都說無法歸類了,你還硬要說無法歸類也算是一種歸類,我還能怎樣?

其次,我不否認有若干研究指出「高壓電輸配線附近的兒童,發生白血病或腦癌機率高於平均值」,問題是,有更多的研究顯示出白血病和腦癌與高壓電塔毫無關聯你們怎麼不說?美國癌症協會(American Cancer Society)甚至在官方新聞稿中公開表示:「目前並沒有確切的科學證據顯示高壓電纜產生的極低頻輻射與癌症或其他疾病的關聯性」。不論是歐美或國際性的癌症學術組織,一致否認高壓電塔產生的極低頻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

環保應該是一種基於科學的行為

很多人以為環保就是愛地球、愛和平的代表,事實上環保的本質是為了讓人類—也就是我們自己—能夠永續地在地球上繁衍,而維持地球上目前的狀態就稱為「環境保護」。環保必須是基於科學的,否則怎麼決定該砍樹還是該植樹?怎麼決定該捕魚還是不該捕魚?怎麼決定該種西瓜還是冬瓜?環保既不是do nothing 也不是 do everything,而是在穩定發展的前提下,找出一條免於環境反撲的道路。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個接近極端的環保主義者,到今天為止我自己還非常堅持環保的,好比說出門一定隨身攜帶購物袋,不然買完東西我就用雙手拿著,非常非常罕見不得已的狀況下,我才會接受店家提供的塑膠袋,這樣的行為大概從小學到現在已經持續二十幾年了,即便現在日本各大商場還是免費提供塑膠袋,我依然維持這樣的習慣。

對於節能,我也力行「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所倡導的「減六除四」運動,單人月均用電量僅有50 度電(是台灣人均75 度電的2/3),除了一年四季都不用空調之外,平時進出研究中心(研究室位於三樓)上下樓也以爬樓梯為主。更別提垃圾分類回收這種小事早就和呼吸一樣自然,平常購買物品時,也盡可能選擇可回收、可再造的素材,除非店家不提供清洗式餐具,否則我是不用一次性免洗餐具的。就是因為自己是非常嚴苛的環保實踐者,所以對於「環保」二字非常敏感,畢竟我們都不喜歡莫名其妙身上沾屎。

我們現在可以回過頭來反思一下,明明電池也是用得好好的,為什麼我們要用高壓電?你看電池多安全啊!還可以隨身攜帶。問題是高壓電可以隨身攜帶嗎?先別提電池可能會爆炸,就說電池本身就不是什麼環保東西,即便進入回收系統,能再生的比例也有限,更別提能源轉換中的耗損以及電池本身的成本,而利用高壓電減少能源傳輸耗損的方式,是二十世紀最重要的發現之一,這也是為何我們可以使用價格親民的穩定電力的理由。

這時候就有人會說:「我不反高壓電,我反高壓電塔。」這很蠢啊!沒有電塔和變電器要怎麼變壓、分流?難道直接把一千伏特的電隔空送到你家嗎?即便是目前正在研發中的太陽能衛星微波傳輸,也是需要在地面規劃處理站的,哪來的隔空送電?所以只好把口號修正為「我不反高壓電塔,我反高壓電塔在我家旁邊。」

其實這種會糾結於「反什麼東西在我家旁邊」,多半只有一個理由,就是擔心這東西對我的健康產生影響,這些反對者還會舉出:「我現在很健康並不代表明天還能繼續健康」這種預言學的觀點, 要不然就是:「你看看王家養的那條狗都得癌症了,你還說與高壓電無關?」之類的超科學論點。由於知識不足又說不出個所以然,只好揮舞著環保大旗,因為只要凡事拿環保出來扛,就沒人敢說話了。

美國癌症協會(一個出版癌症權威期刊的組織)公開表示:目前並沒有確切的科學證據顯示高壓電纜產生的極低頻輻射(Extremely Low Frequency) 與癌症或其他疾病的關聯性。他們舉出了4個非常著名的動物實驗,把動物曝露在2~5萬倍於平時我們生活所處的磁場強度中觀察,結果這4個動物實驗中,有3個無法觀察到任何癌症機率的差異,甚至有些癌症機率反而降低了;而唯一看到甲狀腺癌機率上升的那個研究,也僅僅在雄性大鼠實驗中觀察到,而不論是雌性的大鼠或小鼠研究中依舊毫無斬獲。

而世界衛生組織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是直接把超低頻輻射放進非游離輻射的範圍,該機構第80 號報告表示,極低頻輻射產生的電磁場強度約為0.01 ∼ 0.2 微特斯拉(μT),相較於我們每天必須「被曝露」的地磁強度25 ∼ 65微特斯拉根本是微不足道的。雖然從1979 年開始,有人研究關於電磁波與各式小兒或成人癌症的關聯性,截至目前為止,在科學上還是找不到其間確切的關聯性。

從環保的角度而言,雖然我們都聽過高壓閃電劈死人,但從來沒聽過高壓電所產生的極低頻輻射對環境會有什麼衝擊;從健康的角度而言,也沒有任何的疑慮。有時候我真的很想問:「你們真的搞得清楚自己在反什麼東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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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高壓電塔設我家 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對台電提告

高壓電塔影響範圍

「反對高壓電塔設在我家!」全台各地愈來愈多民眾反對台電變電所、高壓電塔、地下高壓電塔設置距離民宅太近,造成住家電磁輻射高於背景值,許多人疑似受到高電磁波影響得到不明疾病。

3月4日,包括彰化縣田尾、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台北市萬隆、松湖、以及新北市泰山等地民眾,前往環保署、台電抗議,要求台電全面進行電磁場屏蔽改善,否則全台受害民眾將集體對台電提起告訴。

全台電磁波受害者將集體向台電提告

台中市霧峰區甲寅里居民顏秀蘭說,921大地震造成房屋倒塌,村民損失慘重,後貸款重建,未料台電架設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屋舍,導致電磁輻射升高,附近住家檢測值從10到100毫高斯。

顏秀蘭家的屋頂上空就有超高壓電纜線穿過,她長期頭痛、耳鳴、失眠,每天晚上要用一個特製金屬箱罩住頭才能睡覺,陳情多年台電都置之不理。她的鄰居、住在39號的林女士也帶著5歲的孫女來陳情。

變電所、高壓電纜離家只有3公尺

台電10幾年前規劃林口到五股工業區的「頂福-東林雙分歧興珍161KV線地下輸電電纜線路管路工程」,民國92年開始整建位於泰山鄉明志路上的「泰山變電所」。「反對泰山變電所改建自救會」會長張月桃的家離變電所只有3公尺,變電所工程進行時還震毀多處住家。

台電台北變電所位於台北市文山區景隆街南側,居民長期生活在電磁輻射威脅下。台電又要新建一座大樓,在大樓內設輸變電設施,98年12月環保署在變電所周邊檢測,電磁波數據最高達57~63毫高斯。

反萬隆變電所自救會會長余何蓓的小孩念大學時發生白血病,附近七戶民眾25人有7人得到癌症,不排除跟變電所有關。而台電要新蓋的大樓離他住家比舊的變電所更近,只有6公尺,對未來生活影響更大。

居民的要求是,變電機組應增加安全距離,遠離住宅密集區。而通過住宅密集區的地下高壓電纜,應重新埋設遮蔽,磁場強度小於5豪高斯(mG)。

行政院自己防護 1毫高斯,人民的命不是命?

台電公司「南投-彰林345仟伏特超高壓輸電線路」多處輸電線路距民宅不到10公尺,2月24日彰化田尾反高壓電塔自救會向法院提告台電不當設置高壓電塔,但台電以環保署官員到場檢測值44毫高斯的數據, 向法院陳述這個檢測值低於833毫高斯,因此「電磁波無害」。

台灣電磁公害防治協會理事長陳椒華表示,「電磁波環境建議值833毫高斯」不是安全值,早就該修正,但政府卻一再誤導民眾833毫高斯是安全值。如果833毫高斯真的安全,為什麼行政院2009年花了人民納稅錢166萬發包「變電站安全防護遮蔽工程」,改善電磁波到1毫高斯,「人民的命不是命嗎?」

環保署:並未向法院指833毫高斯是安全值

環保署空保處副處長簡慧貞表示,環保署絕對不會向法院提出「833毫高斯是安全值」這種說法,應是台電律師誤用,如果有必要環保署願意發函說明。

另外,陳椒華也提出,依行政院工程會網站資料,台電已斥資近3000萬元進行電磁場屏蔽改善工程,包括95年「梅湖~觀音串接楊梅161KV地下電纜電磁場屏蔽改善工程」、98年高雄P/S電磁波防護設施工程,經實測,這項工程讓台電員工減少暴露到2毫高斯以下。

台電:都遵守833毫高斯建議值

民眾隨後到台電抗議,供電處副處長謝建賢強調,環保署訂的非游離輻射環境建議值都是833毫高斯,台電是依規定進行相關設施。且目前長期、低劑量極低頻電磁場暴露健康危害的科學證據,仍不足以支持降低暴露建議值。

陳椒華表示,台電應認清ICNIRP所訂的限制值是指瞬間暴露限制值,ICNIRP未訂低劑量長期暴露限制值,所以台電不應拿瞬間暴露限制值為安全標準。ICNIRP的2010年新的準則也提出建議,應採行世界衛生組織的低劑量長期暴露預防原則,也就是台電應遵循預防原則,不要讓民眾暴露於3~4毫高斯以上,否則有致癌以上的風險。

謝建賢並不否認改善電磁輻射技術可行,只要距離較遠就衰竭較快,但強調會在經濟及技術可行下盡量降低電力設施磁場。

電磁輻射是「2B級可能致癌物」

台北市議員李慶元、立法委員田秋堇都場聲援民眾,強調台電無權讓民眾曝露在高於原背景值的電磁波環境,而且減少電磁波值在技術上是可行的,只是台電不願意增加成本保護民眾,這點無論如何就說不過去。

陳椒華表示,IARC (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已證實電磁輻射為「2B級可能致癌物」,與兒童白血病有關,而不確定致癌並非不會致癌。

另外她強調,ICNIRP (國際非游離輻射防護委員會)所訂的限制值(Basic limit)是急性傷害瞬間暴露限制值,ICNIRP雖尚未訂定每天長時間較低電磁輻射暴露限制值,但表示長時間較低電磁輻射暴露的防範策略可參考世界衛生組織的預防措施。也並非直指目前所訂833毫高斯是安全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