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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人在家過世怎麼辦?出境生命禮儀告訴你申請死亡證明流程! 如果家裡老年人在家裡安詳離世,也就是壽終正寢,或是家人在家因病逝世,除了連絡生命禮儀業者處理相關後事,還有一項必須做的事,那就是申請死亡證明!申請死亡證明要去哪申請?死亡證明流程該怎麼跑?申請死亡證明費用要多少?出境生命禮儀整理了相關資料,看完這篇就不會在遇到這種情況兵荒馬亂囉! 親人在家過世應該通報誰?
不論是因年老而自然死亡或因疾病在家休養而病故,或因疾病在家中猝死,家屬應向當地派出所或衛生所申請驗屍。
申請死亡證明所需證件:
申請死亡證明流程:
申請死亡證明費用衛生所申請死亡證明費用一案申請一次為1000元,包含10份死亡證明書,每加開一份需加收10元。 以上是申請死亡證明書的相關介紹,可以參考延伸文章了解更詳細的資訊,也可以閱讀我們網站其他文章,我們是出境生命禮儀,有出境生命禮儀、殯葬問題都可以跟我們聯絡! 延伸文章:家人過世該怎麼申請死亡證明書?誰可以申請?需要申請幾份? 資料來源:網路 #出境生命禮儀,親人在家過世,申請死亡證明,死亡證明流程,申請死亡證明費用 __________Chinese MedicineHome Visit中醫上門__________case sharing個案分享__________media媒體報導__________Knowledge lesson宅醫學堂__________STROKE RECOVERY中風復健治療__________last way at home在家離世__________wound andpressure ulcer care傷口及壓瘡護理__________Patient transfer service醫療運送服務__________partners合作夥伴__________COMMUNITY CARESERVICE VOUCHER長者社區照顧服務券__________Relief Treatment紓緩治療(癌症/晚期疾病)__________Q&A常見問題__________Our Service服務範圍【在家離世】在家離世的6個常見問題及7個注意事項不論在醫院或療養院,醫生經常聽到患者說:「我很想把握這寶貴時間同子女孫子親朋好友再好好聚聚,希望最後時光可以我返屋企度過。我好想好想再次回到我熟悉的屋企、自已家牀上走完最後一段路。 生老病死,是人生必經階段。當病人患有「無可逆轉」病情時,即是進入人生最後階段,他們的家人是否可以讓晚期重病未期患者回家度過最後時光? 如何安排善終服務及寧養服務? 在家離世是甚麼?許多晚期患者和他們的家人都以為只要還待在醫院,生命就會繼續下去。他們主要是擔心家裡的設施遠不及醫院,有什麼事就搶救不了……比如惡性腫瘤(癌症)的治療向以手術、放療(電療)、化療等治療手段為主,有些晚期癌症患者在沒有更好的治療方法時,若可離開陌生、孤單的醫院並居家接受安寧療護,反而可能對其生活和意志起到積極的作用。 根據過往經驗,大多數選擇在家安寧的末期病患個案,都曾數次入院而病情無法逆轉,當藥物和手術治療都無法將病人醫好,而病人必然要面對死亡的時候,最終病人或家人都會選擇停止接受介入式治療,避免病人受無謂的痛苦。醫生才會建議病人考慮在家安寧照顧。 因為,安寧治療不等於完全放棄治療或等死;當然有些情況是醫生宣告「投降」,甚至預告了病人的生命限期……然而,許多癌症末期患者最渴望的就是臨終關懷!如果能夠回到熟悉的地方,並享受到家人的陪伴、幫助和溫暖;也可隨時聯絡朋友,正是其最大的心理安慰和支持啊! 為何選擇在家離世? 什麼類型的病患適合?患者必須已被醫生確認為末期患者,病情已經不可逆轉,「無可逆轉」病是指醫學確診為末期病患者,最普遍是末期癌症,末期的心衰竭、呼吸衰竭和腎衰竭等。 但不是所有病患都適合在家離世,比較合適的,大概只有3類:
由於第一類和第二類病人往往到了疾病後期,都要經常進出醫院而感到莫大困擾。因此他們都是非常渴望能回家治療,不必只在醫院探病時間內才能看見家人。而能以紓緩治療來寧養餘下日子是很多病者的願望。 家離世是否合法以及7個需要準備的事項
6個對在家離世的迷思/誤解1︰選擇在家離世不用再看醫生?很多香港人不知道他們有這個選擇的權利。很多末期病患因長期卧床而生褥瘡需要見醫生。如果醫療團隊根據病歷提供支持,除了家庭醫生上門提供治療外,還需要專科治療、紓緩治療團隊包括︰中西醫師、護士、物理治療師、職業治療師、營養師、心理學家、社工等。條件許可的話,上門醫療服務則為最佳選擇。 ( 了解紓緩治療和晚期照顧 ) 2︰在家離世是否要立即報警?香港有九成人都在醫院過身,令很多人以為一定要在醫院過身才屬合法,不知道在家死亡如何處理。病人在家中離世,就以為一定要報警處理,再將遺體送往剖驗,其實都屬謬誤。 在家離世的身後事流程是這樣的:就香港法例,註冊醫生在病人離世前十四日內見過病人,並在離世後廿四小時內上門證實不屬於「非自然死亡」,註冊醫生是可以在死者家中簽發死因醫學證明書,再由死者家屬拿着前往死亡登記處辦理死亡登記,繼而安排殯儀服務移動遺體。 3︰居住單位會變成凶宅?其實凶宅主要針對死於非命,即是他殺或自殺的個案。我們處理大部分的個案都是八九十歲以上的長者,能夠在家中自然死亡,對中國人來說都是好事來,不會構成凶宅的因素。因為好死(a good death)這個詞不但中國文化中有,西方文化中也存在。 在家去世,有家人親友陪伴,安詳地死去應該算是「好死」。 其實以前人死了都是在家去世的,並在家中正室停屍,所以有說「壽終正寢」;喪禮則在家旁搭建的喪棚內舉行。馬來西亞的有錢華人現在仍這樣做的。 4︰家人要學清潔遺體?當面對死亡時,家人需要在病人臨終前準備甚麼?首先,設施的準備很重要,此外,有時病人深夜在家中離世,可能要翌日早上才能移動遺體。因此家人亦需學會如何清潔遺體、調校適當室溫,好讓病人有尊嚴地離開。 5︰不在醫院過身的可能要解剖……?如果提前安排妥當就可以了。並不一定需要解剖。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 6︰存放大體不能超過48小時?根據香港第132章 《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 第112條 在住用處所存有屍體的限制
所以遺體必須於四十八小時內移送到一個合法存放的地方,即是任何的殮房、殯儀館。所以在病人未過身之前,建議家人預先向殯儀公司查詢有關安排,做足準備。 3個選擇在家離世的好處1︰為什麼在家睡得更安寧吃得更舒服?因為在醫院/療養院可能吃不好、睡不好,嚷着要出院,因為醫院多數多人同房,互相影響,吃得也不習慣,在最後日子里為何不讓老人家睡得更好,吃得更舒服? 2︰家人在身邊更溫馨?黃爺爺晚年是幸福的,年輕時辛苦帶大的家中子女都很孝順,而且各有成就及家庭,將要離世前只有一個心願就是子女不論多忙每天都要來家里看看他,子女孫子們每天尊重他心意,每天盡量多次來看望他。如果在醫院冷冰冰的病牀上黃爺爺就沒有辦法天天見到家人,特別是公立醫院探病有規定時間,不是想來就來。 3︰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時間比較在醫院一般自然死亡取回遺體是需要時間,獲死因裁判官豁免剖驗的遺體最早可以在領取「批准屍體埋葬/火葬證明書」時一同領回。
總結「在家離世」變得這麼困難呢?因為根據香港法律,需要找到上門為病人到診的醫生,因為只有醫生才有權證實病人已經死亡,而且需要註冊醫生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 如果有「老友宅醫」醫護團隊幫忙就簡單輕鬆多了,「老友宅醫」提供在家善終服務,包括同跟家人聯絡及上門評估病人情況、照顧者角色、家庭環境、遺體運送路線等等。離世當日「老友宅醫」醫生要用心電圖機,等等 評估病人確實已離世, 填文件,簽署「死因醫學證明書」等身後事安排。然後等殯葬公司上門。 了解在家離世服務了解死因醫學證明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