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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權益簡介
前言
勞動基準法之內涵 一、勞動契約
二、工資
三、工時
四、加班費
五、例假及休息日
六、休假
七、週休二日出勤工作
八、特別休假
九、請假
十、女工
十一、職業災害補償
十二、工作年資
十三、契約之終止事由
十四、資遣費
十五、退休金
勞動基準法疑義洽詢管道 如有相關疑義,可向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詳細地址、電話如下):
最多連續上幾天班?勞基法修正三讀通過連上12天班間休8小時
勞基法 一個月休假幾天?即使是「月休8天」,在不計國定假日的前提下,一年例假日及休息日僅96天,距離法定的104天,還少了8天。
勞基法一天工作幾小時?在雇主徵得勞工同意的前提下,每日工作時數不超過12小時,每月不超過46小時。 經工會/ 勞資會議同意:延長工作時間得採3 個月總量管控,但1 個月內不得超過54 小時,每3 個月不得超過138 小時。 如果員工人數超過30 人,還要記得呈報給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哦!
可以連上六天班嗎?一例一休實施後,勞動部日前發布新解釋函,指例假、休息日可以在每7天為一週期的期間協調挪移,只要符合「不要連續上班超過6天」、「休息日勞工沒有加班」就不違法。 勞動部重申,雇主排班時不要讓勞工連續上班超過6天,第7天用休息日或例假讓勞工休息,就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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