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公開係證券市場健全之基石,故發行公司應及時、公正及充分公開財務、業務資訊,供投資人作為決策依據。而資訊揭露與透明度(Disclosure and Transparency)亦是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OECD)與亞太經合會(APEC)公司治理的原則之一,由市場力量驅使公司重視股東與債權人權益的重要基礎,公司應確保及時與真實的揭露公司所有的重大資訊,在企業定期公開之資訊中,財務報表通常係投資人或股東據以作出決策之重要工具,會計準則是財務報導的主要語言。 資本市場之全球化已是一股不可擋之潮流,鑒於國內許多大型之上市(櫃)公司均已前往國外交易所掛牌交易,或於國外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以募集資金,相關財務資訊之編製及揭露均須符合當地規定;且考量國際間之商業交易日趨頻繁,國內企業設置海外子公司之情形亦漸普遍,國內企業之會計資訊與國際規定一致,將可節省企業編製相關報表之成本,有助於企業之國際化,並利於吸引外資投資國內企業,故為提升全球競爭力,我國應致力於建構與國際接軌的資訊公開制度,並推動會計準則與國際接軌。
100年1月18日更新 ◆
背景說明
一、翻譯國際會計準則並經一定之覆核程序後發布。 二、分析採用國際會計準則可能產生之問題並予以解決。 三、配合修正相關法令規定及監理機制。 四、加強相關宣導及訓練。
◆ 預計效益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s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
《Framework 架構》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國際會計準則》
註1:各號準則正體中文版詳細內容請至金管會網站「國際會計準則(IFRS)下載專區」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