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實現在地老化,完善我國長照服務體系,將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106年-115年)」。 二、 計畫內容重點:
「長照十年計畫」是民進黨政府於2007年通過的計畫,2008國民黨執政正式開始施行;主要是針對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給予實物或經濟上的補助,內容分兩種:「機構式社區服務」與「居家服務」。「機構服務」即為設計特殊機構使失能者能夠進駐,並在其中提供服務,最常見的為各式失能老人安養中心;「社區服務」是以社區為單位提供服務,「居家服務」則是派遣照顧服務員至失能者家庭進行服務等。詳細服務如下:
「長照十年計畫」在實際運行時是否能符合需求呢?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現行失能人口為76萬人,其中65歲以上失能者為48萬人。但目前社區及居家服務所能觸及的人數僅4.8萬人,機構服務則為4.6萬人,兩者加總僅為所有失能人口的12%而已。也就是說,高達88%的人沒有得到任何政府提供的經濟或實物補助,只能靠家屬自行想辦法照顧家中失能者,跟當初的規劃明顯有極大落差。而在家屬負擔家庭中,家屬自行照顧的情況最多,共44.8萬人,佔總失能者的59%;使用外籍看護工其次,有21.8萬人,佔總失能者的29%。 政府原初規劃的長照體系應觸及所有失能群眾,為何最終覆蓋率這麼低,原因是多重的: 也就是說,與機構式照顧相比,居家及社區服務是供不應求。另外,居家及社區服務的登記制度相當僵化,例如申請居家服務,就不能使用日托或喘息服務;喘息服務的服務型態過於僵化,照服員至家庭後能進行的事情有限,無法滿足家屬需求,造成使用率一直偏低等。 在機構式照顧供過於求,居家及社區服務是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請外勞僅要支付15,840,這也造成外勞仍是一般人的最愛。本來政府規劃長照十年的目標之一為逐漸減少外藉看護工使用率,但在政策失調的情況下,不僅無法減少外藉看護工,從長照十年推動的2008年開始計算,外籍看護工已增加約5萬人,達到22萬人的大關。所以,政府原初的規劃可說是完全的失敗。 參考資料:
::: 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107.06.20】 觀看數:703 | 公告時間:104.04.29 一、措施(服務)內容簡介服務項目: 依失能長者之需求,提供所需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照護、居家及社區復健服務、家庭托顧、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接送、老人餐飲、喘息服務及長期照顧機構等多元照顧。 二、措施(服務)適用對象 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s,以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s 評估),包含下列四類失能者: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三)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四)僅 IADLs 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