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衛生福利部為因應高齡化社會,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實現在地老化,完善我國長照服務體系,將推動「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106年-115年)」。
二、 計畫內容重點:
(一) 計畫總目標:
1、 建立優質、平價、普及的長照服務體系,發揮社區主義精神,讓有長照需求的國民可以獲得基本服務,在自己熟悉的環境安心享受老年生活,減輕家庭照顧負擔。
2、 實現在地老化,提供從支持家庭、居家、社區到機構式照顧的多元連續服務,普及照顧服務體系,建立關懷社區,期能提升具長照需求者與照顧者之生活品質。
3、 銜接前端初級預防功能,預防保健、活力老化、減緩失能,促進長者健康福祉,提升老人生活品質。
4、 向後端提供多目標社區式支持服務,轉銜在宅臨終安寧照顧,減輕家屬照顧壓力,減少長期照顧負擔。
(二) 實施策略:
1、 建立以服務使用者為中心的服務體系。
2、 發展以社區為基礎的小規模多機能整合型服務中心。
3、 鼓勵資源發展因地制宜與創新化,縮小城鄉差距,凸顯地方特色。
4、
培植以社區為基礎的健康照顧團隊。
5、 健全縣市照顧管理中心組織定位與職權。
6、 提高服務補助效能與彈性。
7、 開創照顧服務人力資源職涯發展策略。
8、 強化照顧管理資料庫系統。
9、 增強地方政府發展資源之能量
10、 建立中央政府總量管理與研發系統。
(三) 計畫期程及經費需求:106年至115年,106年經費為177.52億元,至115年總經費預估需3,148.73億元。
(四) 重要績效指標:
1、 服務項目從現有8項擴增為17項,提供多元、彈性與連續的服務選擇;同時參採服務單位創新概念,推動多元照顧服務模式。
2、 居家服務106年服務8萬5,968人,每年至少成長7%,至115年居家服務單位計392家。
3、 設立日間照顧服務中心,每年新增60處,至115年預計887處;綿密照顧服務佈點,預計115年家庭托顧數210處、社區照顧關懷據點3,500處。
4、 強化家庭照顧者服務體系,至115年預計設立44處服務據點,服務60,000人次。
5、
於105年底結合縣市政府及民間服務提供單位試辦,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模式,預定115年共發展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469處、複合型服務中心829處、巷弄長照站2,529處。
6、 照管中心人力由現行353人提升至108年1,304人;預計114年計有57,766名照顧服務員及4,382名社會工作人員投入長照服務領域。
(五)推動機制:中央於行政院成立長照推動小組協調整合跨部會、中央與地方、公部門與民間部門之事務;地方將成立跨局處室長照推動小組,整合跨局處室共同推動發展符合轄內失能者需求、因地制宜之長期照顧服務。
長照十年計畫是什麼?
「長照十年計畫」是民進黨政府於2007年通過的計畫,2008國民黨執政正式開始施行;主要是針對失能老人及其家庭給予實物或經濟上的補助,內容分兩種:「機構式社區服務」與「居家服務」。「機構服務」即為設計特殊機構使失能者能夠進駐,並在其中提供服務,最常見的為各式失能老人安養中心;「社區服務」是以社區為單位提供服務,「居家服務」則是派遣照顧服務員至失能者家庭進行服務等。詳細服務如下:
服務類型
服務名稱
補助方式
服務內容
機構式
長照機構服務
經濟補助
家庭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者,若重度失能,全額補助;中度失能,專案評估補助。
社區與居家
居家服務
實物給付
分派居幅員至長輩家中服務,依失能程度決定服務時數,輕度,最多每月25小時;中度,最多每月50小時;重度,最多每月90小時。
日照中心
經濟補助
家屬可在上班前將長輩帶到日照中心,下班後接回。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能力而定,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政府民眾比9:1;一般戶政府民眾比7:3。
家庭托顧
經濟補助
將長輩帶到托顧家庭來接受照顧。補助金額依家庭經濟能力而定,低收入戶全額補助;中低收入戶政府民眾比9:1;一般戶政府民眾比7:3。
居家護理
實物給付
護理人員至長輩家中進行護理服務。現行全民健保已提供每月兩次居家護理,若個案通過評估,每月最高可再增加兩次。
社區及居家復健
實物給付
重度失能而無法使用健保復健資源的長輩,每月最高可申請一次居家復健。
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
經濟補助
補助金額十年內十萬元為原則
喘息服務
實物給付
派居服員至家庭代為照顧長輩,使家庭照顧者有喘息空間。依失能程度決定服務時數,輕度及中度,一年最多14天;重度,一年最多21天。
交通接送服務
經濟補助
補助重度失能者交通接送,每月來回四趟,每趟190元為限。
營養餐飲服務
實物給付
每日最多提供一餐50元。家庭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1.5倍的家庭全額補助;1.5倍至2.5倍補助90%。
「長照十年計畫」在實際運行時是否能符合需求呢?根據衛福部統計,台灣現行失能人口為76萬人,其中65歲以上失能者為48萬人。但目前社區及居家服務所能觸及的人數僅4.8萬人,機構服務則為4.6萬人,兩者加總僅為所有失能人口的12%而已。也就是說,高達88%的人沒有得到任何政府提供的經濟或實物補助,只能靠家屬自行想辦法照顧家中失能者,跟當初的規劃明顯有極大落差。而在家屬負擔家庭中,家屬自行照顧的情況最多,共44.8萬人,佔總失能者的59%;使用外籍看護工其次,有21.8萬人,佔總失能者的29%。
政府原初規劃的長照體系應觸及所有失能群眾,為何最終覆蓋率這麼低,原因是多重的:
- 機構式服務供過於求:政府雖在各縣市廣設失能老人中心,但台灣的長輩普遍不喜歡機構照顧,喜歡待在社區或家庭,若家屬要將老人送置安養中心甚至會被認為「不孝」。所以台灣長照機構供過於求,各長照中心都有多餘床位,整體收容率才77.3%。
- 照服員嚴重不足、制度僵化:台灣照顧人力嚴重不足,全國需超過4萬名照服員,但實際上的照服員僅7千多人,人力嚴重不足。雖然政府過去大力培養照服員,但完訓後普遍進入職場意願低,人數在這幾年幾乎沒有成長。例如2014年共19,365人通過照服員訓練,但實際投入職場的僅212人。就算家屬真能申請到服務,政府提供的時數仍太少,以最多人使用的居家服務為例,就算是重度失能者,每月也才90小時,平均每天3小時,對需要24小時看護的失能者來說根本不足。
也就是說,與機構式照顧相比,居家及社區服務是供不應求。另外,居家及社區服務的登記制度相當僵化,例如申請居家服務,就不能使用日托或喘息服務;喘息服務的服務型態過於僵化,照服員至家庭後能進行的事情有限,無法滿足家屬需求,造成使用率一直偏低等。
在機構式照顧供過於求,居家及社區服務是供不應求的情況下,請外勞僅要支付15,840,這也造成外勞仍是一般人的最愛。本來政府規劃長照十年的目標之一為逐漸減少外藉看護工使用率,但在政策失調的情況下,不僅無法減少外藉看護工,從長照十年推動的2008年開始計算,外籍看護工已增加約5萬人,達到22萬人的大關。所以,政府原初的規劃可說是完全的失敗。
參考資料:
- 衛生福利部 〈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 王思捷 〈如果其他政策你都不在乎,請仔細看這個──長照〉
- 胡慕情 〈江宜樺的芭樂票 〉
- 王增勇 〈家庭照顧者無法承受之重〉
- 葉瑜娟 〈「長照十年計畫」推8年 近9成失能人口家屬還是只能靠自己 〉
- 葉瑜娟 〈拿到執照也不願做的工作!錢少事多不受尊重 照服員還缺3萬人 〉
- 葉瑜娟 〈家有失能者…最省錢的照顧方式 也要月花3萬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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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
【1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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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措施(服務)內容簡介服務項目:
依失能長者之需求,提供所需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居家照護、居家及社區復健服務、家庭托顧、輔具購買(租借)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交通接送、老人餐飲、喘息服務及長期照顧機構等多元照顧。
二、措施(服務)適用對象
以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者為主(經「日常生活活動功能」ADLs,以及「工具性日常生活活動功能」IADLs 評估),包含下列四類失能者:
(一)65歲以上老人。
(二)55歲以上山地原住民。
(三)50歲以上之身心障礙者。
(四)僅 IADLs 失能且獨居之老人。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