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1131015遺失銀行發給的清償證明,要如何辦理塗銷登記?
有少數借款人還清銀行貸款,並領取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他項權利證明書、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但時間一久,忘了向地政機關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連所有的文件都遺失了,等到哪天要出售不動產或再辦理貸款才發現到,這種情況下要如何辦理抵押權塗銷登記呢?
這種情況,可以提出土地或建物登記簿謄本,到抵押銀行申請補發一份新的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並且請銀行在抵押權塗銷同意書空白處加註「他項權利證明書確已交還借款人收回」字樣,並蓋銀行章(範例如下),然後由借款人攜帶身分證、印章、抵押權塗銷同意書,並填寫一份他項權利證明書遺失切結書,即可辦理(免附借款人印鑑證明)。
他項權利證明書遺失切結書格式如下:
他項權利證明書遺失切結書
立切結書人所有下列不動產之他項權利證明書,因不慎遺失於民國 年 月 日滅失屬實,並切結如有不實,致他人權益受損害者,立切結書人願負法律責任。
此致
市 地政事務所
不動產標示:
土地標示 | 建物標示 | ||||||
鄉鎮市區 | 段 | 小段 | 地號 | 權利範圍 | 建號 | 門 牌 | 權利範圍 |
立切結書人:
身份證統一編號:
住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回應
🔍搜尋 新店代書房仲
如為本人親自辦理,請攜帶本人身分證明正本、印章、銀行核發之清償證明書正本,他項權利證明書正本至本所簡易登記案件單一窗口申辦塗銷登記。
他項權利證明書遺失時,須另檢附書狀滅失理由書(一般待由債權人開立,如係交付後遺失,則由申請人切結)辦理。
1、由債權人開立
權狀遺失切結書加蓋印鑑章並檢附債權人印鑑證明及身分證影本併同前述文件一同送地政事務所辦理(如債權人為公司則權狀遺失切結書須加蓋公司印鑑章,並檢附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正影本或抄錄本正本(左列影本及抄錄本正本須切結「本影本確與正本相符,如有不實願負法律責任」及「本登記卡現仍為有效之資料,如有不實,申請人願負法律上一切責任」並蓋章。)
2、由原設定義務人開立
債權人須於抵押權清償同意書上加註「他項權利證明書已交付債務人」字樣並蓋章,得由原設定義務人檢附權狀遺失切結書。
原他項權利證明書遺失時,得附具他項權利人切結書辦理。他項權利人已交付他項權利證明書予申請人後才遺失,得由申請人切結遺失事實,並檢附他項權利人出具表示交付權利書狀之證明文件辦理塗銷登記,該他項權利證明書於登記完畢後由地政局公告註銷。
參考地政事務所 問與答
- 回首頁
- 網站導覽
- 粉絲團
- English
- 小 字級
- 中 字級
- 大 字級
- 進階搜尋
- 本所沿革及大事紀
- 首長簡介
- 組織架構及業務職掌
- 服務轄區
- 電話查詢
- 所徽簡介
- 地理位置
- 未來展望
- 活動花絮
- 登記課
- 測量課
- 地價課
- 地用課
- 資訊課
- 未辦繼承
- 其他機關
- 主任信箱
- 民眾反映及陳情案件處理要點
- 人民陳情案件
- 服務計畫
- 招募要點
- 志工榮譽榜
- 宣導業務
- 志工團隊
- 志工到所服務輪值表
- 廉政宣導
- 利益衝突迴避專區
- 案件申請
- 案件查詢
- 線上申辦
- 表格下載
- 法令專區
- 統計資料
- 線上查詢
- 登記課
- 測量課
- 地價課
- 地用課
- 資訊課
- 未辦繼承
- 其他機關
- SOP標準作業流程圖
- 政府公開資訊
- 個人資料保護專區
- 政策及業務宣導之預算執行情形
- 便民服務措施
- 政府E窗口
- 檔案應用
- 櫃台等待時間統計
- 為民服務手冊
- 性別平等相關公約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110年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性騷擾防治申訴及懲戒措施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職場霸凌防治及處理作業規定公告版
- 花蓮縣花蓮地政事務所自製性別主流化數位教材
服務時間 : 週一至週五 早上 8:00 ~ 12:00 ; 下午 13:30 ~ 17:30 ( 中午 12:00 ~ 13:30 各單一窗口櫃檯及服務檯照常受理 )
主任專線 : 03-8225141 ; 總機 : 03-8225135 ~ 03-8225140 ; 傳真 :
03-8225894
地址 : 97058 花蓮市府後路 23 號 ; e-mail :
建站日期 : 1996 年 5 月 20 日 ; 改版日期 : 2019 年 12 月 13 日
網站個人隱私權及資訊安全宣告 著作權聲明